王国强在其忏悔录中回忆:“这两年零八个月说起来是那么的短,但对我来讲就像过了28年一样。这期间,我又怕中国发现我,又怕美国抓获我,致使我与妻子有护照不敢用,有病不敢就医,与国内亲人不敢联络,与美国的同学和朋友不敢联系。特别遗憾的是,为了不连累女儿,在美国两年零八个月,竟然不敢告知她我与她妈身在何处,更谈不上与女儿见面。就连乘坐交通工具也只能乘坐不使用护照的“灰狗”巴士(长途汽车)。”
忏悔录中还提到:“我有电话,但不能用。有亲人我不能联系,我想他们。我走的时候,我岳父88岁,已经是老年痴呆,生命的后期了,不久就会离世的。结果,我的岳父和妻子的姐姐去世,我们都没能回国进行探望。”
“还有就是有病没法治。在美国期间,我不敢去看病,护照不敢用。别说去医院,连药都买不到,因为在美国买治病的药都需要处方,都需要持护照才能见到医生。我们宁愿病死,也不敢公开自己的身份,另外,潜逃美国期间,我的血压一直降不下来,最高的时候达到200。”
2014年12月22日,王国强从美回国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2017年1月23日,辽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凤城市市委原书记王国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判处王国强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没收受贿所得赃款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非法所得。
人物: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
出逃地点:新加坡
生活写照:整天忐忑不安、寝食不宁
资料图:2007年07月06日胡星案开庭
据胡星自述,自从来到新加坡,胡星已经换了3个酒店。他确信自己被跟踪,而且跟踪者丝毫不掩饰行迹。他“觉得走投无路,整天忐忑不安,寝食不宁”,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让他“惶惶不可终日”。弟弟从加拿大传给他的消息更让他心惊胆战:昆明已经派人追到新加坡了。他对情妇刘伊萍说,我已经买了机票,要回到我办护照的地方去,但是我可能走不掉;如果不能成功,我只能回来面对一切。
2007年2月18日凌晨,专案组带着胡星登上了回国的航班。2007年8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胡星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