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解决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违规干预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2015年2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6年2月1日,中央政法委公开通报7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件。这是印发规定以来,第二次公开通报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案例。
【同期】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 杨晓渡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防止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和干预司法活动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规定。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一定要严格落实党纪处分条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宪法法律,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解说词】
这是一道权与法间的“高压线”。它不仅为领导干部划定了红线,也让司法人员增强了抵御权力干扰的勇气。
与此同时,中央政法机关出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规定,在司法机关内部筑起了一道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制定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相互关系的规定,在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等之间架起了防止司法勾兑和利益输送的“隔离带”。
【解说词】
刑罚执行,是实现刑事司法正义的最后环节,也是容易滋生司法腐败的领域。
近年来,广东省江门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林崇中,广东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总裁张海等通过权钱交易,违法暂予监外执行、假释等案件被媒体披露,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
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对可能出现的司法腐败问题进行制度上的约束。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开展清理整治。2014年至2015年,全国法院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违反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和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的3412名罪犯依法予以收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