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i.122.gov.cn)和“交管12123”手机APP功能
已经实施,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可直接登录平台办理变更联系方式。
7.推行通过互联网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已经实施,申请人到具备相应资质且开通互联网体检业务的医院办理体检后,由医院通过互联网将《身体条件证明》传输,申请人无须到车管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医院查询网址:“hi.122.gov.cn/服务导航”栏目。
8.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条件
2017年6月20日起,允许购买二手车使用原车号牌号码,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原车主购买新车或二手车的,均可以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将现行的必须使用原机动车三年以上可以保留该车号牌号码的要求,调整为使用一年后即可以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同时将现行的保留原号申请时限由自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6个月内提出,调整为一年内可以提出。
三、涉及出入境管理的新举措:
9.办理出入境证件“五日出证”
实施“日清日结”工作模式,所有证件除需要函调和外国人证件外,均可以五日出证,并可同时进行短信告知服务。
10.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期)异地受理
2017年11月30日起,申请人可到海南省公安厅和海口、三亚、洋浦4个地级市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任意选择一处就近办理。
四、涉及消防管理的新举措:
11.实行消防审批容缺受理
2017年8月31日起,办理消防审批事项,申请人申报资料不齐全但不涉及影响审批结果的关键性材料,可先予登记接收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批完成前补送齐全”。
12.简化消防审批申报材料
已经实施,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和未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其他场所,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不需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申报材料。
13.缩小消防审批范围
已经实施,取消投资额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14.缩短消防审批办理时限
2017年8月31日起,落实并联审批,加强前期技术服务和指导,对省、市(县)的重点工程项目,消防行政审批办结时限由法定时限缩短为3个工作日。
15.改进民宿消防监督管理
已经实施,经营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或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农家乐(民宿),符合《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规定条件的,不纳入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