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埃里克·索尔海姆所言:“过去短短两年间,中国展现了非凡的勇气和定力,仅仅这些行动本身就对全球环境治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然而,中国针对国内的环境形势,做了更多。在达沃斯,习近平主席说过,‘要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过去的两年,我们看到中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落实这句话。”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从一个个来料加工的车间起步,逐渐成长为“世界工厂”。中国人用辛勤的双手、艰辛的努力,积累起财富,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生态环境的压力也越来越沉重。
“我们在快速发展中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成为明显的短板,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这样的状况,必须下大气力扭转。”习近平总书记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的生态环境治理走上了标本兼治的快速路。
5年来,生态环保改革制度不断完善,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顶层设计初现端倪——《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陆续出台;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颁布施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等接连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环境保护税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5年来,围绕生态环保展开的执法督察越来越严格——“两高”司法解释降低环境入罪门槛、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中央环保督察启动、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开始试点;建成由352个监控中心、10257个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组成的污染源监控体系,强化在线实时监控效果……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在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上,一定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2016年,全国各级环保部门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2.4万余份,罚款66.3亿元;全国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共22730件。
“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坚决摒弃损害甚至破坏生态环境的发展模式,坚决摒弃以牺牲生态环境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做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全年共进驻16个省份,分别展开为期约一个月的督察工作。合计受理群众举报3.3万件,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