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将于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这部法律,将有力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共六章65条,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而提供的公共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
法律明确,国家扶助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协调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
法律规定,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文化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重建、改建,并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公共文化设施的选址,应当征求公众意见,符合其功能和特点,有利于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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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草案首次审议
网店和实体店应一视同仁
京华时报讯(记者 沙雪良)昨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电子商务法草案。该草案是首次提请审议。
电商应该进行工商登记
徐显明委员认为,电子商务法不应制造不公。电子商务可以从厂家直接进入到消费者手中,减少了流通、存储等环节,相对传统行业有竞争优势,立法上如果再给予工商登记优惠甚至不登记、税收优惠甚至免税,监管优惠甚至无监管部门,这在制度设计上就不公平,违背市场经济规律。
电子商务法起草小组组长吕祖善委员说,工商登记的问题是本法的争论焦点,经与工商总局等有关部门协调,自然人的网店在平台进行真实的身份登记,具备条件的可以进行工商商事登记。
电商活动该归哪个部门管
对于草案第74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陈昌智副委员长也建议把“有关部门”点出来,明确为“国务院工商、商务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