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但是它并不是违规在建的项目?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政策处处长李学东:退一步说它一直在建,从10年(启动)。
按照这位处长的说法,因为这个项目最早是2010年启动,但是种种原因一直没能拿到开工建设的合法建设。因此省里在审批时就网开一面,把它按照“违规在建”项目处理,按照相关政策,如果是违规在建项目,就可以用2013年前的指标。这种说法能不能站住脚呢?
记者发现在这份公告的最后,又标注了建设项目情况为(新建)。这明显矛盾之处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呢?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政策处处长李学东:主要考虑企业前期有投入,在我们考虑研究它公告的时候企业已经投入7个多亿的资金,考虑到2010年是我们省招商引资的项目。
值得注意的是,合规的产能置换是企业开建的前置条件,这家企业为什么在还没有进行产能置换公告的时候,就已经投入了七个多亿呢?原来,这已经是黑龙江省工信委第二次为冀东水泥黑龙江项目核准产能置换指标。第一次是在2年前的2014年,黑龙江省工信委给黑龙江省发改委提交了《关于确认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使用淘汰落后产能指标的函》,随后黑龙江省发改委据此批复了这个项目。由此,这个项目获得了“出生证明”,开始投入建设。然而,这个产能指标置换方案并没有按程序商报到国家工信部。2014年9月,国家工信部经过调查,致函黑龙江省工信委,提出要将此项目作为违规审批项目的典型在全国进行通报批评。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政策处处长李学东:工信部要求省里撤销这个方案,因为据我们了解当时主要撤销方案是什么原因呢,就是我们没有按照要求向国家申报,进行公告公示,第二可能其中指标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可能有些指标可能存在重复使用的问题。
随后,黑龙江省工信委致函黑龙江省发改委,撤销了所发的《关于确认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使用淘汰落后产能指标的函》。没有了淘汰落后产能指标的确认,也意味着这个项目是“新增产能”,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属于严禁的行列。然而在沉寂了一年多之后,这个项目又启动了。2015年底,网上出现了这个项目的建设招标广告,项目依据仍然是黑龙江省发改委之前所发的批文。黑龙江省发改委收到黑龙江省工信委撤销使用淘汰落后产能指标的函,按道理说应该随之撤销这个项目的批文,但是他们并没有这么做,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