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爆料者称,翟家在北京、上海均有房产。专案组派专人赴北京、上海查询,均没有发现房产记录。
犯贪污、受贿等罪获刑25年
2014年12月18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翟振锋犯挪用公款、贪污、受贿、行贿、单位行贿、滥用职权罪,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25年有期徒刑。
据查,“房妹”真名翟家慧,是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峰的女儿。翟家4口人,共有8个户口。除翟振峰名下无房产外,其余3人名下曾有29套房产。截至调查时已卖出7套,剩22套。
2013年1月4日,郑州市检察院决定,正式对翟振锋立案查处。1月15日,因涉嫌与翟振峰挪用公款,郑州市检察院对3名涉案人员立案并刑事拘留,这3人是:河南省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伯昌、二七区房管局下属企业亚龙房地产公司经理郭四喜、二七区房管局下属企业德化步行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计冯松伟。此外,在翟家亲属和翟振峰妻子开办的房地产公司先后任职的总经理蔡殿涛,也因非法倒卖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被调查。
法院认为,翟振锋在担任郑州市二七区房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被告人王伯昌挪用公款3000万元,伙同被告人冯松伟、郭四喜挪用公款700万元,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情节严重;翟振锋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12万余元,收受他人财物7万元。
为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翟振锋曾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3万元。翟振锋作为被告单位郑州市二七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人,为谋取单位不正当利益,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0万元。
法院查明,翟振锋在经济适用房建设活动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少建经济适用房2153.37平方米,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根据以上事实,郑州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山西:一纪委女干部
被爆有俩身份证,其公公有房十余处
2013年1月23日,实名认证的媒体人在微博上爆料称,山西运城市纪委干部张彦拥有两个身份证,名字和年龄都不相同。其身为前运城市财政局局长的公公在北京、三亚等地拥有十余处房产。
据媒体公开报道,事件发生后,运城市委立即成立由运城市纪检委和政法委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核实,并对张彦作出停止工作、接受调查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