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2013年1月31日下午,北京警方在其官方微博“平安北京”通报,警方证实,发现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房姐”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米,及奥迪轿车一辆。北京警方已依法查封龚爱爱利用其违法办理的北京户口及身份证购买的10套房产及奥迪车。
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获刑3年
2013年1月27日,陕西神木警方对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进行了立案,3月4日向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此前,龚爱爱本人已辞去所担任的人大代表职务,其三个虚假户口已分别被注销。
2013年9月29上午,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房姐”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判处龚爱爱有期徒刑3年。
检方认为,被告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不仅妨害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而且被社会和舆论广泛关注,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新华社消息称,2013年10月31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诉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身裁定。
河南:一房管局原局长
一家人共拥有31处房产
2012年12月26日,微博爆料河南郑州二七区房管局原局长翟振锋之女在郑州拥有11套经适房,此后翟振峰又分别被曝出骗取二胎生育指标、伙同其弟倒卖经适房、挪用公款3000万元等问题。
据《大河报》报道,微博爆料“房妹”事件后,12月28日,郑州市成立专案组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逐一核查。郑州市纪委专案组随后披露部分查清的事实。专案组查明,翟振锋涉及多项违法违纪问题,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挪用3000万公款,家人倒卖经适房等。
关于翟振锋家人拥有多处房产、“房妹”名下11套经适房的问题,专案组查实,翟振锋一家(8个身份证)曾有31处房产(其中在新密老家有2处,无房产证),已出售7套,现有24套,无一套是经适房。
其中有20套是兰亭名苑小区的房产,系2010年河南兰亭房地产有限公司解散前按股份比例分得,兰亭公司是2003年翟振锋家庭出资以其妹夫冯松伟的名义和他人合伙成立,该公司开发了兰亭名苑小区;另外11套房产均是其家庭经商获利所购,其中的6套办理了银行按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