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之中有原则福利并非“一刀切”
“以前啊,月饼包装大多镶金镀银,价格也可以称之为天价,而八项规定出台后,‘月饼也终于像月饼了’,今年的超市基本上没有大宗团购业务,也都是个人消费行为。”“两节”期间,海南省琼中县纪委蔡海艳到当地一家大型超市进行明察暗访。
就在蔡海艳检查完,准备离开时,组长王常委突然停住脚步,神色凝重地盯着前面的一个人。
“他呀,是看到‘老朋友’啦!”身旁的老同志悄声对蔡海艳说。
原来,前面在选月饼的那人是卫生院的院长陈化(化名),2013年中秋节,因违规发放月饼和补贴,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和行政警告处分。
这时陈院长转过身来,见到了不远处的王常委,他连忙解释:“我这是给院里困难职工买的,用的是工会会费。”
王常委笑了笑说:“好啊,发之前主动向纪委咨询就对了,只要不违背原则,关心困难职工是好事!”
此前,用公款购买赠送“黄金”月饼、天价粽子等不正之风浸染了节日文化,对这些“隐性福利”造成的“灰色问题”必须严惩不贷。但是,严控不等于“卡死”,有些单位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这绝不是中央反腐倡廉的本意。人民收入的提高,享有更好的生活质量,恰恰是党和国家希望看到的。
大道至简,知易行难。如何铲除“福利里的腐败”?不能靠简单粗暴的“一刀切”,而应当从制度的角度进行规范。
在加强各级纪律监督的同时,各单位应积极引导干部们通过正规途径获得符合自身工作能力的薪资待遇,比如选拔优秀干部晋升调岗、建立奖励机制等,在此过程中,其薪资福利自然也会随之稳步增长,从而让干部群众有越来越多的获得感。
如今,那位“爱发月饼”的陈院长和广大党员干部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后,很多人从“谈纪委色变”到“主动咨询纪委”了,职工的正当利益得到了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纠正“四风”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根除滥发福利这一痼症顽疾,还须久久为功、驰而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