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僚和冷漠导致校车审批难
与发达国家不一样,我国大部分校车都是行驶在基础设施落后、道路崎岖险峻的乡镇偏远地区,道路通行条件差,而且超载、超线路运行等违规问题很难即时监管到位。近年来,尽管各地出台了相应的制度、加强了管理,但我国的校车事故依然频发,除了给人民群众带来较大的生命财产损失,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也常常因此被追责。
2012年12月24日9时左右,江西省贵溪市滨江镇洪塘村委会合盘石童家村小组发生一起接送幼儿园学生的面包车侧翻事故,导致3名幼儿当场死亡、8名幼儿经抢救无效死亡,4名幼儿受伤。之后,贵溪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先后对任职期间分管科教文卫工作的滨江镇原党委委员李志英、贵溪市交警大队三中队原中队长汪平立案侦查。
2014年11月19日上午,山东省蓬莱市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12人遇难,包括11名幼儿园幼儿、1名司机。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依法依纪追究数十名责任人的责任。其中,蓬莱市政府副市长徐爱华,蓬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培歧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说穿了还不是怕承担责任!”隆安县一位幼儿园经营者认为当地政府的做法有些因噎废食。
“校车运行关系到民生问题,我们的同志在处理过程中确实手法比较单一、服务意识太弱,比如说这条路线不合,可以积极地指导他调整路线,而不是放在那个地方就不动了。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讲,我们具体办理的同志、部门存在官僚和冷漠的感情。”在电视问政现场,隆安县县委常委、副县长任太宇说,尽管目前县里面对违规上路的校车进行处罚是依法依规的,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在校车运营管理的过程之中,这种以罚代管的倾向非常不好。
9月26日,隆安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校车等问题的整改工作。朱超介绍说,现在县里面的主要整改措施是首先由相关政府部门主动与企业、幼儿园沟通,引导他们按可行的线路通行,进行安全运行;如果这些车辆实在不能满足通行条件,政府则尝试引导车主和客运企业合作,通过车辆入股或合伙经营等方式,加入成熟的客运企业统筹运营,但这是一种市场行为,政府只能尽可能引导,不能强制要求。
朱超表示,同时,隆安县将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着力整治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满足公众安全出行基本需要。根据相关要求,率先完成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治理,并在2020年底前实现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建立服务面较广的农村客运网络,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