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安全,一切都免谈
隆安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黄卫东表示,今年5月收到校车的申请后,隆安县立即组织由县教育局牵头,联合交通、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对拟申请校车的运行路线、停靠站点等进行现场勘察,发现这些拟申请的线路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达不到校车的安全通行条件,所以未通过审批,并当场向拟申请校车的幼儿园园长说明该情况。
记者查阅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八条规定:校车行驶线路应当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等危险路段;确实无法避开的,道路或者交通设施的管理、养护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对上述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隆安县的行政部门正是据此拒绝了校车使用许可的申请。
“安全是我们县政府一切工作的底线原则,没有安全,一切都免谈。”9月26日,隆安县分管交通的副县长朱超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说。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在提及学生上下学的安全问题时,都明确指出要按照“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多措并举。可以看出,对政府部门而言,校车在保障孩子安全上下学的路径中,是排名靠后的次优选择。
朱超表示,目前公路基础设施的不足仍是制约隆安县校车发展的主要原因。经过大力建设,隆安县虽已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等级公路的目标,但因为山区面积较大,部分通村通屯公路的安保设施尚不完善,通行集约化客运车辆的安全隐患仍比较突出。受此限制,尽管积极发展公共交通,但目前隆安县行政村客运通行率也只有65%。在公共服务不能满足群众需求的情况下,当地私营校车的出现可以说是应运而生。
幼儿园经营者王明认为,和公交车相比,校车更符合接送农村低龄儿童上下学的需求。据了解,隆安县幼儿园采购的大都是五菱十九座校车,体积小轴距短,很多公交车难以通行的路段这类校车都可以开行。而公交车的站点往往离村民家较远,有的村民从村屯到大马路得走上两三公里,而且要等半小时才来一趟车;而校车经营方式灵活,可以开到村屯的商店、广场、篮球场等离村民家较近的地方接送孩子。
朱超表示,目前隆安县一些民办幼儿园购买校车,主要是为了扩大自己的招生范围而出现的一种市场行为,为了抢生源,幼儿园会刻意延伸车辆运行线路,这对校车的安全运行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对于不适合通行校车的线路,政府也要依法办事,必须达到要求才能给他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