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福在今年9月19日写给刘彦彦的信中称,崔连国曾向他承诺出去后会安排刘彦彦及孩子、老人的问题,“现在不做是因为具体情况他家里不知道”。王月福告诉妻子,“你一定要坚持信念,挺直腰杆领着儿女站在他的面前,你不用说话,他也知道自己欠了娘仨个什么。如果我真的走了,你还是要不依不挠到底,就算为我翻不了案,对他绝对是一种制约,他也很怕这一点”。
王月福接着称,“(崔建国)曾经让我给他写一张‘此事与他无关’的纸条,我没有写,他为什么要这个,因为他怕你懂了吗?我是‘替死鬼’‘冤死鬼’,为了谁这样的你知道吧?这就是重点,现在是信息时代,网络社会,谁能掩盖住真相对吗?”他还称,“我有机会再跟他见一面好好谈谈,你放心我会处理好的”。
刘彦彦向记者提供了两份证明,证明人是王月福同监室已释放的狱友衣鹏、高正巍,“今证明2014年12月份王月福回来给我说与崔连国见过面,在办公室”,落款日期为2015年5月11日。
曾央求“希望能给我一条生路”
王月福在另一封家书中称,“我本没有伤人的故意,造成这种结果,也不是我愿意看到的结果,我真是把肠子都悔青了,盲目听从了别人的安排,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更给你和家里的老人还有我们一双年幼的儿女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他还在今年5月17日写的家书中称,“十分后悔自己做出的选择,盲目的听从,大难面前心里想的却是替别人脱罪,我真愚蠢”
刘彦彦还给前街一号(微信号:qianjieyihao)记者提供了王月福在2月26日写给最高法法官的信。
王月福在信中称,此案中放火的方式不是他提出来的,他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是受人指使替人办事。其主观上没有伤害别人的意图,只是想吓唬吓唬,其对李青等人也反复强调“别伤着人”。
他称,在这起放火案中,自己既不是主谋,也不是具体实施者,虽然是参与者,但并没有不可饶恕的主观恶性。他还在信中讲了自己的家庭状况,案发时自己的妻子还怀着孕,“希望最高法院法官能给我一条生路,我保证以后遵纪守法,多做好事,来回报社会,回报家人,回报你们的再造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