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坚决谴责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任何恐怖行动都不能因意识形态、宗教、政治、种族、民族或其他动机而被原谅。双方指出,当前局势令人担忧的原因不仅在于中东北非国家内部的政治和社会经济问题,也在于肆意干涉他国内政的行为,包括以“推动民主”为借口的干涉行为。
中俄决心继续加强反恐合作,双方认为国际社会在这一多层次工作中取得成功的关键是在联合国发挥中心协调作用下,基于《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宗旨和原则,摒弃政治化和“双重标准”,不设前提条件地建立打击恐怖和极端主义的“统一战线”。
双方指出,中俄在维护国际安全领域开展了有效协作,积极抵御使用生化武器的恐怖袭击威胁,主张在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上启动制定《防止化学和生物恐怖主义公约》的谈判进程。
中俄坚信,为提高多方努力的成效,需要综合施策,包括打击恐怖和极端思想传播,各国及其主管部门在互换信息方面开展有效协作,共同制止恐怖主义活动,以及建立可靠屏障防止对恐怖主义的资助和物质技术支持。双方认为,有效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相关决议和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加强查明和切断资助恐怖团伙渠道的制度极为重要。
双方认为,一个安全稳定繁荣的信息网络空间,对两国乃至世界具有重大意义。中俄作为网络大国,有责任致力于维护网络安全,推动构建全球信息网络空间新秩序,促进信息技术创新,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维护世界和平稳定,共同倡导建设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信息网络空间,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两国人民和世界人民。
《联合国宪章》确定的不使用武力、尊重国家主权和基本人权及自由、不干涉他国内政原则,也适用于信息网络空间。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信息网络空间的延伸和拓展,要恪守尊重网络主权的原则,支持各国维护自身安全和发展的合理诉求,反对通过信息网络空间干涉他国内政。
两国在维护国际网络安全和互联网治理问题上秉持一致战略立场。整个国际社会的努力应旨在预防信息网络空间的冲突和不允许使用信息通信技术从事破坏和平稳定的行为。
双方认为互联网治理的国际化是一项战略任务,必须保证所有国家参与互联网治理、公平分配互联网基础资源的平等权利,充分发挥联合国和各国政府、企业、国际组织的重要作用,探索制定普遍接受的负责任行为国际准则,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互联网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