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008年9月,余某为请严文清帮忙支付工程款,分两次送给严文清20万元。
2005年3月至2007年10月,经严文清签批,校方共支付平安公司西区工程款19430万元(含增加工程部分);2009年1月,经严文清同意,校方支付西区工程款744.95万元。
学校的行政办公楼、图书馆,在招投标或是工程款结算过程中,严文清都留下了以权谋利的身影,分多次收受贿赂百余万。
2015年1月23日,严文清因涉嫌受贿被逮捕。
收受230万帮人合作办学
进入法庭时,时年57岁的严文清已经步履蹒跚。他曾经的一名学生告诉记者:“几年不见,他老了好多,白头发多了不少。”
虽然见老,但严文清依然条理清楚,话语清晰。庭审现场,他一直强调:“我知道拿别人的不好。”
不想白拿别人的,严文清想到了他的发明:严氏国际音标录入法。该录入法,是严文清带领学校老师搞出来的发明,获得了国家专利。
根据随州检方指控,严文清先后以销售光盘等名义,收受武汉长江教育专修学院(以下称长江专修学院)230万元。
2011年7月,长江专修学院法定代表人谭某来到严文清办公室,表明来意:“想跟二师独家合作办学。”
严文清表示三年内实现与长江专修学院独家联合办学。同时,他提出了条件:“我这有一些刻录了‘严氏国际音标录入法’的光盘,你们学校能不能买一些?”谭某随即召集股东商议此事,获得通过后,严文清将约3000张光盘交给谭某,拿到光盘后,谭某支付人民币50万元。
2011年8月,严文清又让谭某购买4000张光盘,谭某在征得全体股东同意后,买下光盘并送给严文清人民币60万元。
2013年1月,严文清又“卖”给谭某5000张光盘,拿到100万元。
2013年5月28日,湖北二师与长江专修学院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书》,约定由湖北二师与长江专修学院联合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日制本科助学班”。
2013年底,严文清再次向谭某提及购买光盘一事,谭某告诉严文清,此前所购光盘没有任何用处,一直堆放在仓库闲置,严文清这才没有再提此事。
2014年6月24日,湖北二师与长江专修学院签订了《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合作协议书》,长江专修学院因此入驻湖北二师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