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如何进一步规范警察执法?
金诚:在法律层面上,要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且符合社会现实的法律规范,不能过于原则化,以便让警务人员更好地执行。
此外,要加强对警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强化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的守法意识以及加强技术性训练,提升其业务素质。
张建伟:没有规范就要制定规范,已有的规范要狠抓落实。规范化的意识是已经有了,但怎样将其落到实处,还需进一步思考。
目前的执法规范化比较重视“自治自律”,强调执法人员自己加强规范意识,但“自治自律”是有局限性的。警察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是公安机关一家的事情,还需要综合治理,实现“他治他律”,建立起外在的监督制约机制,各方面互相配合,使庞大的警察权得到有效约束。
此外,警察在对当事人进行询问等程序时,还可以考虑设立律师在场制度或是见证人在场制度,监督其执法。
澎湃新闻:警察执法若不规范,公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张建伟:实际上,公安机关内部是有一种警务督查制度的。公民在遭遇警察执法不规范时,可以致电公安机关,要求警务督察到场,对涉事民警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审查;若发现警察执法行为不合法,应当场予以纠正。警务督察制度本就是为了提升警察执法规范性,该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建立,至今也仍然存在。
但可能很多公民都还不知道有这个制度存在,公安机关应当通过法治宣讲等途径,宣传这一制度,以便公民能据此维护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