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规模化、集约化养殖业的迅速发展,带来的不仅仅是正面效应,也伴生许多问题,如污染加重,环境恶化,病毒的变异以及疫病发生的多样化、混感化、隐蔽化和疾病诊断的复杂化等,使动物疫病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但目前基层检疫人员基本上还是靠着“一支体温计、一把检疫刀”进行一般性的常规检查,对潜伏期的疫病难以发现,如对非法添加物和药物残留的现场检测,仅有部分“瘦肉精”的试纸,准确程度相对较差,漏检率较高。检疫人员仅凭肉眼观察实施临床检查、查看养殖档案后(况且,大部分养殖户不能完整记载养殖档案,甚至根本不去记录),不经实验室检查检验就随即出具保证畜禽及其产品健康合格、质量安全的具有法律责任的检疫证明,显然是草率的。
问题五:基层监管力量非常薄弱,亟待调整、整合监管体制,进一步强化生产源头监管
近年来,虽“强化源头监管与全程追溯,对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意义”已成政府与社会共识,但有关部门目前仍将监管重心放在“事”后监管和市场监管方面,生产源头监管力量始终十分薄弱,这就造成了追溯制的形同虚设和生产过程监管的力不从心。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往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一阵风过后,情况又返回原点。
综观机构设置,由于将大部分的人员编制、技术力量及经费投入放在县级以上,而县级以上大多从事的是形式监管,结果是投入巨大,作用有限。而真正在县(区)以下的乡镇、村、场等基层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监管的人员力量、技术装备、经费投入等非常有限,与我国畜牧业经营主体数量庞大、生产环节多、产业链条长、监管对象众多而又隐蔽性强的实际需要相差甚远,以基层乡镇站所现有的人力、物力将很难监管到位。
比如,现在的乡镇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动物卫生监督站以及原来的乡镇畜牧兽医站,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大部分也就三四个编制,本身人员就不足,平时还得占用很大精力应付上级各种会议和部门繁多的检查汇报、上报表格,导致深入基层生产一线有效工作的人员力量及时间更为不足。
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加强对生产一线的直接监管力量,抓住初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这个“牛鼻子”。
建议政府进一步调整监管体制,在人员编制、技术力量、检测装备、经费投入等方面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场)三级监管体系,强化乡、村、场等生产一线的直接监管能力。为达到这一目的,建议将基层乡镇一级的农业、畜牧、食药、工商质监等监管机构进行整合,综合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及相应的监管检测装备,这样既可充实力量,有效利用资源,避免出现“牌子虽多、无人干事”的窘况,又可克服以前县级以上监管体制存在的“九龙治水”“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弊端,避免发生“监管重叠、相互扯皮”的现象。
同时,要落实相应政策,提高待遇水平,稳定村级防疫员队伍。应按规定真正为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村级防疫员,使其协助兽医做好免疫注射、出栏报检、疫情报告、日常巡查等相关基础性工作,确保养殖生产中兽药、饲料添加剂的合理使用,从而杜绝非法添加,严格监管残留问题。
只有将各项监管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才能破解食品安全源头困局,这对提高我国的食品安全整体水平有着不可替代的现实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