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接受采访。京华时报记者周民摄
昨天,慈善法草案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法律。慈善法草案比一审稿、二审稿文本有了很大改进。其中,对于是否 能够在微信朋友圈里发动募捐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在朋友圈不特定人群的募捐,慈善法草案不 保护这种行为,但也不给予限制或排斥,对这种行为留出一定发展空间。
行政摊派募捐或将被禁止
提请审议的慈善法草案中明确规定“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及人民生活”。同时在法律责任中规定,“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将受到民政部门的警告,并责令停止募捐活动,还有可能被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王 名表示,慈善法草案比他曾经看到的一审稿、二审稿文本有了很大改进,反映在立法过程中公开开放的民主原则。此次草案第一条规定增加了一句“共享发展成 果”,这句话意义很重大。在发展慈善事业当中,需要对社会财富进行有效调节,慈善是一种财富的调节装置。慈善对贫富差距有着重要调节作用,在公益慈善事业 的发展历史上,慈善事业发达与否是一个很重要的分水岭,慈善事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社会革命就小一些,比如美国,基本没有发生社会革命。
“有人给我一份工作干,自然不会揭竿而起去造反了。”王名说,现在强调“共享发展成果”,实际上慈善事业的参与是共享经济很重要的机制。
此 次草案中在第三条里把原来定义的“非营利活动”改成“公益活动”。王名指出,慈善法讲的慈善不是狭义的慈善,不是单纯的捐钱,而是更加普遍的社会活动,即 公益慈善。慈善一般讲的是动机,就是捐钱,但公益更强调结果。在后面定义的公益慈善范畴,提出了6个定义,使用的是大慈善概念,这也是具有革命意义的。
扩大慈善信托受托人范围
草案对慈善信托作出新规定,扩大了慈善信托受托人范围。此前,慈善法草案曾两次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其间慈善信托相关规定出现过较大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