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在日本时任首相村山富市支持下,日本政府实施了为期十年的“和平交流计划”,日本外务省决定设立日中历史研究中心,中国外交部则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作为协助日方研究的中方窗口,与日方联络协商相关事宜。
1997年,经过中日双方协商,中国社会科学院中日历史研究中心正式建立了“中日历史研究课题”,通过课题指南形式,在国内公开招标研究者。1998年起,通过年度课题招标,每次均有15至20项课题申请获得通过。其中由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单位搜集、编纂的《南京大屠杀史料集》是其中较为全面的历史文献。
1934年出生,今年已82岁的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宪文,如今还担任着南京大屠杀史与国际和平研究院院长一职。回忆起他曾经作为《南京大屠杀史料集》主编的那段经历,精神显得十分振奋。
“课题编委会成员曾分赴美国、日本、德国、英国以及台湾等地档案馆、图书馆和史料机构获取了大量文献档案,仅从海外搜集的就有1000多万字原始资料,为历史研究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张宪文说,史料不仅搜集了较为完整的南京保卫战中方作战计划、战斗方案、作战命令以及战斗详报、战况报告,搜集了大量掩埋大屠杀遇难者尸体的资料,还搜集到了大量侵华日军官兵的日记、书信、回忆和证言,搜集了一批英、美、德等国新闻记者的公开报道和传教士、教师、医生等的日记、书信等史料。“这些史料不仅是日军在南京实施暴行的真实记录,也是日本右翼无法翻案的铁证”。
南京审判获国际认可
《法制日报》记者查询相关史料发现,当时的司法体系大量引进、吸收了西方近代法律学说和原则,但依然是在“六法”基础上的大陆法系法律制度。
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组织,根据当时战争罪犯审判条例的规定,由国民政府国防部军务局会同司法行政部分别派员组成,该庭庭长始终由石美瑜担任,审判官为陆起、李元庆、林建鹏、叶在增、孙建中、龙钟煌、张体坤、宋书同、葛召棠等,主任检察官为王家楣,检察官为陈光虞、李璿、李浚、徐乃堃、高硕仁、施冰等,主任书记官为丁家庵、施泳等。这些审判官和检察官基本上都有着浓厚的法学专科教育背景,其中庭长石美瑜曾经担任过上海高院法官,并在上海沦陷后担任过上海高校法学教授。
史料记载,除了审判专业人员外,审判庭还配备了翻译、司书、军需文书等辅助人员。相比当时异常艰苦的办案条件,南京审判的法律思维、法庭设置一点都没有缺失,中国的审判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一样,毫无疑问具备无可争辩的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