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和事故亡114,084人;
负伤383,218人(因包含两次以上负伤而存在重复统计);
患病后送入院治疗455,199人(因包含多次住院同样存在重复统计);
战场失踪25,621人。
战争期间根据解放军后方卫生部门的统计,医院中的负伤人员有21,679人不治身亡,还有13,214人病死。按以上数字总计,共有148,977人牺牲。当然,这一数字未包括失踪人员中的死亡者,也未包括支前民工。
丹东抗美援朝纪念馆中的烈士数为何一再增加
抗美援朝结束四十多年后,90年代丹东建立抗美援朝战争纪念馆时,又要求在纪念墙上把所有牺牲者的数字标明。为此,纪念馆汇集全国各省市民政部门的牺牲人员统计,因有抚恤金发放名册而精确到每个人。纪念馆将各省的数字相加后,得出的烈士总数为171,669人。
纪念馆建立十几年来,各地民政部门又陆续增报了一些抗美援朝烈士,至今纪念馆的统计已增长至183,108人。
按照军委和卫生勤务部门的统计,抗美援朝战争中确切的牺牲者为14.8万人,为何民政部门的统计又多出了3万多人呢?笔者曾查看过战时的统计报告并询问过当年后勤部门的负责人,也向丹东纪念馆做过了解,对出现这种差异大致可以解释为以下原因:
一、志愿军失踪的2.56万人员中有2.13万人被美军宣布为战俘,还有几千名下落不明者显然系死亡;
二、战争中有60万民工入朝支前,其中一些人在敌机轰炸下牺牲,他们未列入志愿军损失统计,却被各地民政部门同样列为抗美援朝烈士而加以抚恤;
三、一些伤病人员在战时或停战初期复员回乡后因伤病复发去世,经家属要求也被当地民政部门算作抗美援朝烈士(就此家属也可得到抚恤金)。这些死者因已退伍未再列入军队统计,却出现在民政部门的统计中。
近些年来,各地又有一些在抗美援朝战争中负伤致病返乡后死亡者的家属提出追认烈士并予抚恤的补充要求,其中不少得到民政部门承认,因此便出现了数字继续增加的现象。
考虑到上述复杂现象,对抗美援朝战争牺牲的表述,似这样讲较为客观──志愿军在战场阵亡11万多人,加上参战人员中伤病和其他原因的死亡,中国方面在战争中共牺牲了18万人。
志愿军在战争中被俘人员除死亡者外,停战时在美方战俘营中留有2. 13万人。这些人中有7,100人分三批(伤病战俘遣返、自愿遣返、解释动员遣返)得到遣返,另外1. 42万人被美国称为所谓“不愿遣返”的战俘,被送到台湾,加上“反共义士”的头衔补入国民党军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