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皇帝自诩逻辑圆满的圣明烛照下,闽粤两省难治的病因终于找到了,那就是听不明白的语言,而治病良方也同样被皇帝发明出来,那就是在这两省推广一种“使人通晓”听得明白的语言。
皇帝的谕旨意味着实现,然而皇帝提供的只是一个理念,实现的方式却需要下面的官僚机构拟定出一个具体可行的方案。对朝臣们来说,首先要确定的是究竟哪一种语言才是皇帝心目中“使人通晓”的明白语言。答案毫无疑问只有一个——“官话”。
对清代人来说,“官话”指的是一种与各处土语乡音相对的通行语言,就像清代一本官话教材《正音撮要》中所解释的那样,“除各处乡谈土语、习俗侏漓不计外,其能通行者,是谓官话”,这种解释非常容易让人联想到今天中国通行各地的“普通话”,但两者之间仍然有着微妙的差别:按照官方定义,现代的“普通话”是全国通用标准语言;但清代的“官话”却具有地域性,19世纪来华的传教士马礼逊就敏锐地发现“南京的官话与北京的官话不同”,而在明清小说里,我们还能发现“广东官话”、“苏州官话”、“扬州官话”、“蓝青官话”等等,它们都被称为“官话”,但这些说着不同“官话”的人也许彼此之间都听得费劲。
颁布谕旨的皇帝肯定有自己心仪的“官话”,那就是北京的“官话”。在颁布推广官话谕旨的同一年,皇帝还发布了另一道不那么引人注意的谕旨,规定鸿胪寺朝会上唱赞的序班官员,只录用“直隶、河南、山东、山西四省生员”。
但皇帝和朝臣都很清楚一点,让那些距离京师万里之遥的闽粤人士各个都操着一口流利的“京片子”,绝对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因此,在一番权衡考虑之下,在各部议奏的最后方案中,只提到让广东、福建人学习“官话”,但并没有具体提是哪一种“官话”。但为了使皇帝的意旨不致成为一纸空文,朝臣特意拟定了具体的惩治办法,学习官话以八年为限,不然将停止闽粤两省的科举考试。对帝国统治下的读书人来说,没有哪种惩罚比停止科举考试更重的刑罚,这等于是中断了这些人向上流动的唯一通道,对1728年的福建、广东士子来说,“官话”真的实至名归,与做官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在执行皇帝意旨方面,地方永远比朝廷提出的要求更加急进。上谕颁布后的一年时间里,福建各地就先后“奉文设立”了名为“正音”的书馆和书院110所,平均每个县都有一所。而广东更是走在这场钦定官话运动的前列,在每个城乡都设立社学“以训官音”,仅仅在南海县这样的社学就达到112所,番禹县也有47所,“他府州县名目尤繁”,根据一位学者的大致统计,整个广东省有2000所以上的正音社学在一两年内雨后春笋般新鲜出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