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9年,在排华势力的推动下,美国国会通过了《十五旅客法案》。该法案规定,任何抵达美国的船只,每次所载的中国旅客不得超过15 名。当时的清政府向白宫提交了严重抗议。白宫也认为此法案不利于美中贸易及美中关系,最终,总统海斯以违反美国宪法和《蒲安臣条约》为由否决了此项法案。
尽管这次排华立法被政府压制下去,但各地的排华局势却越演越烈。针对华人的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尤其是旧金山,几乎成为“热战战场”。白人持械围攻唐人街,局势发展到政府不得不召集警察,动员“民团”以供自卫,甚至还派遣了海军军舰才将骚乱强行镇压。
面对如此汹涌的民意,围绕华工的政治分歧令白宫如坐针毡。政治是一场搏斗和妥协的游戏,海斯总统设法通过外交努力,以修改《蒲安臣条约》的方式,企图在双方的诉求中达成一种平衡。1880 年11 月17日《安吉尔条约》应运而生。清政府做出重大让步,“同意美国政府对中国移民进行规范、限制或暂缓引进”,这一条约实际上也为美国立法排华扫清了道路。
《安吉尔条约》是一个强烈的信号:联邦政府的排华立法已被撕开一个豁口,提前嗅出风向的美国工业界赶在国门关闭之前大力吸纳华工。这也是为什么在排华法案正式通过的1882年,华人入境人数竟达到了创纪录的3.95万人。
第一次立法禁止一个种族进入美国
经过两年多的政治博弈,1882年,美国国会受理了共和党参议员约翰·米勒提交的排华法案,为此国会也作了激烈辩论。
主张排华者的主要依据是:华人有诸多的恶习和偏见,在生活上不可能美国化,也不可能接受美国建立在基督教基础之上的伦理道德标准;华工的大量涌入,造成了同美国工人抢饭碗的紧张态势,且华人往往把钱和金子寄回家乡,不会留在美国。反对排华者的理由则是:排华违背了中美《蒲安臣条约》中的自由移民政策,而且违背了美利坚合众国“自由平等”的立国原则。最终,双方拉锯战的结果是,排华主义获得了国会多数票的支持,于当年5月6日通过了两院的表决。
这份排华法案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是: 一、10年内禁止华工进入美国。如私运华工入境,每私运一人,船主将被处以最高500美元的罚款和1年监禁;二、非劳工的华人入境,须持有经美国驻华领事查验和签名盖章的英文护照。但美国税关人员有权在海关检查并拒绝持证人入境;三、不准中国人取得美国国籍;四、非法入境的中国人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