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政部直接税局局长高秉坊判无期徒刑
四大家族的陈果夫、陈立夫与孔祥熙的斗争,也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1945年 2月,重庆各报以显著位置刊载了“中央社讯”题为《高秉坊渎职贪污,法院昨逮捕法办》的新闻。消息传出,朝野上下一片惊讶,街头巷尾议论纷纷。
高秉坊是山东博兴县人,毕业于南京金陵大学林业系。在上世纪 20年代,孔祥熙任工商部长和实业部长时,高在实业部因为办事干练、勤勤恳恳,深得孔的信任。
30年代,孔出任国民党中央银行总裁兼财政部长,高出任税务司司长。
高到职之后,以整理地方税务为名,发起了一次全国税务会议,邀请各省、市财政厅长、财政局长及有关人员,到南京开了一次十分热闹的大会,理顺了中央和地方的财税关系,解决了地方一些不合理的财税问题。会议以后,他决定筹办直接税,创民国以来赋税的崭新局面,既使中央财政增加财源,也有利于地方财政的收入。高秉坊的税务改革颇有成效,自恃有才,凡事独断专行,飞扬跋扈。
国民党内部派系很多,搞党务的也想在税务方面占一席之地。高秉坊提出“新税新人新精神”的“三新”政策,迫切需要有一批新骨干来执行,于是就在财政部下首先破例开办了一个税务人员训练班。这就与搞党务的CC头子陈果夫发生了矛盾。陈认为,训练税务干部,要么由中央政校直接训练,要么由财政部委托中央政校办理。高都不采用,而是在财政部下他自己主持训练。高为了抵制 CC,还请出全国学生军训教导总队长桂永清兼任训练班教导长。桂为复兴社高干,这明显是对付 CC,使陈果夫火冒三丈,却又不便得罪复兴社,只得暂时忍耐,伺机报复。
1942年,在赋税的改造中,直属税局人员一律要经过考核使用。这个消息传出,很多县分局重要官员感到恐慌。过去 CC曾派了一批人员进入税局,有六人都担任县分局局长。因此陈果夫要中统局局长徐恩曾去拜访高秉坊,向高打一个招呼,要保留这六个县分局局长。高对此答复,他说:“税务人员不能兼任其他职务;任何干部,尤其是分局长一定要严格考核,不称职的就淘汰。”经过考核后,这六个县分局长两名被淘汰出局,另外四名调职使用。
这件事更使陈果夫大为不满,指示徐恩曾立即成立“高秉坊专案小组”。徐兼组长,两个被撤职的分局局长为主要成员。经过一段时间,专案小组写了一份高贪污渎职的调查报告。陈果夫以侍从室主任看也不看就批交法院严惩不贷,并以军委会名义将高逮捕,陈果夫还向法院指示判高极刑。法院调查认为不足判刑,推来推去,在陈果夫压力下,其以所谓的“模糊审判”判决高以极刑。法院抗不过 CC,采取“初判”方式判高秉坊死刑,暗下嘱高向高院上诉,用推的办法对付 CC。
高不服,请名律师章士钊、戴修瓒为他辩护。加上法律的支持依法更审,复发重庆地院,于 1946年1月20日作出更审,改判:“高秉坊连续对于主管事务,直接图利,处以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
高秉坊被关在重庆石板坡监狱中,也是别开生面的。监狱同意高的家属及同僚,在大墙之内砌一栋一房一厅的私房,高就在里面服刑。他伙食自理,配一名厨师也是自费。各报记者通过监狱长就可以采访。这在国民党的司法监狱史上,由犯人在狱中自建公馆坐牢,也是唯一特殊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