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空域管理动态灵活使用
《意见》提出,加强基础领域统筹,增强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整体支撑能力。优化空域结构,推进空域分类管理和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建立空域动态管理、灵活使用机制。统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军地需求,综合运用重要资源。加强交通领域军地资源、信息、服务保障等方面的共享与协作,积极推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
2引导民企进入武器科研生产
加强产业领域统筹,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进一步打破行业封闭,推进社会化大协作,推进军工企业专业化重组。扩大引入社会资本,加快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和渠道,构建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推动军工技术向国民经济领域的转移转化,实现产业化发展。积极参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
3国防科研平台加大开放力度
加强科技领域统筹,着力提高军民协同创新能力。整合运用军民科研力量和资源,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和潜力,广泛吸纳专家强化顶层规划设计,推进军民技术双向转移和转化应用。完善军民协同创新机制,加大国防科研平台向民口单位开放力度,推动建立一批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平台。
4激励地方单位培养军事人才
加强教育资源统筹,完善军民融合的人才培养使用体系。拓展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范围,构建地方师资力量、科研设施、创新成果向军事人才培养开放服务的政策制度,健全依托社会开展军事人才专业评价制度,评价结果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体系。对承担军事人才培养任务的地方单位,国家在条件建设、财政投入、表彰激励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5营区水电气热纳入城市基建
加强社会服务统筹,提高军队保障社会化水平。完善军地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机制,深化军队住房制度改革。统筹军地文化建设,加强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军队各项保障水平,深入推进军队饮食保障、商业服务和油料保障社会化,将营区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调整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6军地应急行动健全协调机制
强化应急和公共安全统筹,提高军地协同应对能力。加强军地应急力量建设,健全军地应急行动协调机制,调整优化国家级应急专业力量结构,健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增强国家卫生应急保障能力。统筹推进军地应急保障装备设施建设,改善军地应急力量训练条件,加强人才队伍、科技研发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