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重点
中伊两国将加强合作保障能源供求运输安全
昨天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指出,两国将加强在化石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双、多边合作,保障化石能源供求和运输安全。中方将考虑对伊朗能源产业的上、下游项目进行投资和融资,伊方将为此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建外长年度会晤机制
声明提出,为加强双方高级别官员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举行的政治对话,深化战略互信,双方同意建立两国外长年度会晤机制,加强两国主管地区的副外长之间的政治磋商。
双方继续在涉及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等事关彼此核心利益的重大问题上相互坚定支持。伊方继续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中方支持伊方的发展规划,支持伊方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对伊朗能源项目投资
声明指出,伊方对中方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表示欢迎。双方将依托自身优势,扩大在交通运输、铁路、港口、能源、贸易和服务业等领域的相互投资和合作。
考虑到双方具有的经济比较优势,两国将加强在化石和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双、多边合作,保障化石能源供求和运输安全。中方将考虑对伊朗能源产业的上、下游项目进行投资和融资,伊方将为此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支持。
共同打击“三股势力”
声明指出,双方认为,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对人类社会和世界和平与稳定构成威胁,强调国际社会有必要坚定信念,团结一致,共同打击“三股势力”。双方愿就此进行政策对话与务实合作。
双方将加强在打击非法越境、商品走私、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走私、网络犯罪、跨国犯罪、有组织犯罪等领域的沟通与合作,用好现有合作机制,研究建立新的合作机制,加强在执法人员培训等执法领域合作。
支持伊申请加入上合
双方主张切实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特别是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等原则。反对动辄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反对对他国实施不公正的制裁,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主张通过政治对话与谈判妥善解决和处理国际争端和热点问题。
中方赞赏伊朗在打击恐怖主义及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方面的建设性作用。中国重视伊朗作为地区大国的重要影响,高度评价伊朗积极参与上海合作组织有关活动,支持伊朗申请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