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于2019年1月1日挂牌成立,正式启动为期三年的我国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试点。近期,受中央政法委员会委托,中国法学会对试点运行工作作了独立、全面、深入的第三方评估。结合有关评估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于近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有关工作作了专题报告。现将评估组专家管育鹰、郭禾、李扬、易继明等关于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完善的文章刊发,以飨读者。
《进一步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专题报道之二
尽快实施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工程
郭禾

作者简介
郭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投,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等。
三年前,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技术类知识产权二审案件和反垄断二审案件。这一举措创建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的统一上诉机制,向着统一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的目标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如今三年的试点期已经过去,有必要总结此次试点的经验,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机制。半年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该《纲要》提出了“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目标。这其中,“实施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无疑是保障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之一。对此,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尽快响应,切实采取措施,落实建设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工程实施所需要的条件;司法职能部门更应该积极筹划,尽快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上报中央,尽早启动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