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牵狗女孩称不在乎别人评价,不到13岁的孩子竟然可以说出这样的话

北晚新视觉网 2020-08-21 08:5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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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新闻记者19日走访看到,在外活动的狗不多,均系有狗绳,并有主人牵引。

“有名的困难家庭”

大白狗主人罗某的家在河边,是一栋老旧的一层砖房,带一个小院,距离事发地点约300米。事发后一直家门紧闭。

多位当地居民说,罗某和母亲一起居住,罗某今年50多岁,喜欢养狗,经常看见大白狗被拴在院子里,也看见过小月遛大白狗。有居民说,大白狗体型大,估计有八九十斤。另有居民称,大白狗是别人送给罗某的,也有人从罗某手中买过狗养。

该事件在网络发酵后,责任如何划分,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因这是一起不能事先预见的意外事件,且小月的年龄不满14岁,可以确定的是,小月无需承担刑责,因此本案是一宗民事侵权案件。

在民事责任划分上,不同律师也有不同见解。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有律师认为,本案中牵狗女孩需承担全部侵权责任。狗的约束绳若是被擅自解开,狗主人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也有律师认为,作为动物饲养人,狗主人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即无论是否有过失,所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者(即狗主人)均需承担责任。

多位当地居民透露,狗主罗某和小月的父亲都没什么正式工作,收入微薄,两家都是罗水有名的困难家庭;考虑到这一情况,麦某的家属没有追究,更没有要求他们赔偿。

麦某的一位邻居称,狗主罗某一方曾给麦某家属一个“红包”,有一万多元。另一位居民提供的视频显示,一位和狗主一家相识的当地人在微信群透露,她曾跟罗某母亲说,事情已经发生,要向死者家属表达一点心意,罗某母亲表示打算给5000元,她说5000元太少了,至少得一万以上,但罗某母亲称,家里太穷了,拿不出来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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