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官微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
通知明确,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第三条的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按照上述规定,上海取消了个人转让非普通住房以转让收入的2%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规定。其他个人所得税方面的政策未作调整,如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仍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继续执行。
举例来说,若上海某房东出售一套1000万元总价的住房,过去个税或需缴纳20万元,新政后或只需缴纳10万元,持续降低了售房成本。
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增值税
根据《公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对增值税政策的调整,有力降低上海房东的售房成本。
关于个人购买住房契税
根据《公告》规定,本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专家表示,此次政策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一线城市不再“区别对待”。
上海新政后,房地产市场走势将如何发展?
严跃进认为,目前,上海房地产政策已进入历史最为宽松阶段,从去年“认房不认贷”政策开始,上海持续在行政、土地、金融、财税等领域调整优化政策,政策力度大、覆盖面广,有力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释放。同时,叠加一系列利好的购房政策和环境,包括购房门槛低、首付比例低、房贷利率低、税费成本低等,预计政策效应将持续释放。
“这些政策虽然不是新增内容,但恰是市场各方所期待的内容。”上海中原地产市场分析师卢文曦表示,当前买卖双方之间在价格上有所僵持。新政在交易环节给房东省下几十万的税费,买家在契税上也得到减免,省下了一定支出,如此一来,双方在价格谈判上有了更大的回旋余地,促成交易的难度也随之下降。新政为二手房成交保持相对高位继续发挥支持力量。
中指研究院上海分析师刘卓维表示,上海此次税收政策调整一方面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另一方面也是对“929沪七条”中相关举措的完善。该政策的出台降低了个人所得税以及购房契税支出,使得交易成本更加合理,同时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置换需求,尤其是改善性住房的置换需求,增强了市场参与者的信心,对于稳定市场预期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