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财联社报道,一位接近万达的知情人士表示,苏宁并无要求万达回购股份的相关依据,万达没有义务进行回购。根据双方此前签订的投资协议,苏宁要求万达回购股份的理由不成立,万达也不存在所谓违约的问题;而且,苏宁所持大连万达商管股份本身已被公安机关查封冻结,客观上也不具备回购的可操作性。知情人士称,万达方面正积极通过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
据中国基金报,2014年12月,万达商业在港股上市。但上市不久,王健林认为万达商业公司被低估,2016年9月,王健林将万达商业私有化退市,准备在A股上市。
2018年1月29日,大连万达集团官方发布消息称,腾讯控股作为主发起方、联合苏宁云商、融创中国和京东340亿元入股万达商业,收购万达商业香港H股退市时引入的投资人持有的约14%股份。其中,苏宁出资95亿元收购万达商业约4.02%股权。
随后万达商业更名为万达商管集团,但赴A股上市的道路颇为坎坷。2021年3月,万达商管集团苦等几年后,宣布撤回A股IPO申请。同时,其对旗下轻资产相关资源进行重组,并于2021年3月下旬成立珠海万达商管,成为向港股冲击上市的新主体。
然而,2021年10月、2022年4月及10月、2023年6月,珠海万达商管港交所四次递交招股书,却均告失效。今年3月,万达商管上市对赌失败危机虽然解除,但也导致王健林失去了对万达商管的绝对控制权。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不是万达系首次出现“追款”事件。10月10日晚间,永辉超市发布公告,公司先前向大连御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御锦)出售了持有的万达商管股份,转让价款为约45.3亿元,由大连御锦分八期支付。然而,购买方大连御锦未按约定在2024年9月30日前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3亿元,已构成违约。
永辉超市已向大连御锦及担保方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发出加速到期通知函,要求立即支付款项,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公司将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以追究其法律责任。此次股权转让协议存在无法及时履约的风险,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
10月13日,永辉超市发布公告称,已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其仲裁申请的受理通知。
公告显示,永辉超市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约36.39亿元,以及加速到期违约金人民币约2.18亿元。同时,请求裁决大连御锦立即向公司支付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约200万元。请求裁决王健林、孙喜双、大连一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前述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加速到期违约金及律师费合计约38.59亿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