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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在会上介绍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提出了“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两项新增政策。
具体情况来看,倪虹首先介绍了推动市场止跌回稳的“组合拳”政策,其中包括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
倪虹表示,四个取消主要包括取消限购、取消限售、取消限价、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这是一项充分赋予城市政府调控自主权,城市政府要因城施策,调整或取消各类购房的限制性措施。而四个降低则是指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降低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降低存量贷款利率、降低“卖旧买新”换购住房的税费负担。
在介绍完四个取消、四个降低后,倪虹详细介绍了“两个增加”的楼市增量政策。其中一项为通过货币化安置等方式新增实施100万套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
倪虹会上表示,该项举措的主要政策有以下五条:一是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二是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给予专项借款。三是允许地方发行政府专项债。四是给予税费优惠。五是商业银行根据项目评估还可以发放商业贷款。
对于该项政策,倪虹称: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安全隐患比较突出的,同时征收安置方案及资金大平衡方案具备成熟条件的项目,将更能获得政策的关心和支持。
分析人士指出,对城中村和危旧房实施货币化安置,一方面可以消除危房安全隐患,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另一方面,货币化的安置也可以转换住房机制,满足群众自主选择房型、地点等要求,增强居民住房商品化意识,盘活房地产市场,避免住宅房屋的重复建设,为房地产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而另外一项则是在年底前,将“白名单”项目的信贷规模增加到4万亿。
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详细介绍了这一政策。在被问及“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来推进这项工作”时,他表示: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的条件已经具备,今后符合“白名单”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应该按照“白名单”管理,做到“应进尽进”。
除“应进尽进”一项要求外,商业银行要做到“应贷尽贷”,原则上,如果有关条件和要求没有发生变化,对于进入“白名单”的项目,银行就应做到“应贷尽贷”。
此外,商业银行还将优化贷款资金的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肖远企表示,今后,商业银行可以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到用款对象,把资金拨付的时间提前。
肖远企表示,“白名单”和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已经建立了半年多时间,经过各方的努力,现在已经有很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政府协调推动、金融融资支持和司法执行保障等方面,都探索了一系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白名单”以后,将实现对项目管理的更加规范,同时融资也将更加便利快速,对于项目的建成和交付、对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将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