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知,重要元素离不开前后语境支持;而前后语境离不开“女婴被弃于溪边”之类的次要情节。这足以说明“轻”、“小”元素对于“重”、“大”元素的意义。没有它们,重、大元素就有可能作为公知素材被判为同质化而非抄袭。
由此推论,在次要元素相似时,即使它们没有围绕核心元素、没有参与构建重要情节,也应算作抄袭。
另外,为表现剧中男主人公文才武略,琼瑶让主人公在皇上面前对对联、巧答问题并击败刺客;在于正剧本中,同身份主人公用斗智擒获江洋大盗,以表现文才;用斗勇击败匪首,以表现勇武。
琼瑶剧为此用了一场戏(第2集第12场)共计2351字,于正剧中为此用了20场戏(第一集11-30场)共计11386字。琼瑶剧中一场戏是小元素,于正剧中20场戏是大元素,但两者戏剧目的和功能完全一致。结合前后语境,琼瑶剧本相当于是于正剧本的作文命题,于正只是按琼瑶的设置进行了扩写。两者实质相似。但原告的21个上诉桥段中,“表现男主人公的文才武略”并未列入,主要是因为这个设计只是“皇上考考你”而已,算不上核心元素。
二审判决书上说“原审法院对于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的相关认定,均系结合人物与情节的互动及情节的推进来进行比对的,并进而在构成表达的层面对两部作品进行比对。虽然不可否认,剧本《宫锁连城》中的人物设置更为丰富,故事线索更为复杂,但由于其包含了剧本《梅花烙》的主要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故原审法院认定剧本《宫锁连城》的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是在涉案作品的基础上进行改编及再创作,并无不当”。
由此“人物设置和人物关系”的判断逻辑可以推论,上述“皇上考考你”桥段,完全可以算作相似。判断大、小元素是否相似不在乎字数和场次多少,标准是大元素里是否包含了小元素里已经成形的独创逻辑链条。
再看琼、于双方剧本第一集,会发现都有如下情节线:老爷纳新欢将生子对夫人有威胁/夫人与心腹商量计策保住地位/偷龙转凤并记下特殊记号后遗弃/女儿被卑微之人捡走养大/大少爷长成优秀青年,二少爷成次品/夫人在心腹警告之下准备完全忘掉女儿。
以上“一种归纳,两种适用”总结的情节线其实是概括了多个情节以及其特定组合方式。如果情节相同,组合方式也相同,那就可以认定为抄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