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的经过
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发生,陈独秀简直像儿童过年那样高兴,托人打酒买菜,举酌痛饮。十多天后,他听说蒋介石被放回南京,感到惘然。
蒋介石在解决“西安事变”的协议中,曾答应释放全国政治犯,而蒋一回到南京,又想毁约。中共中央派周恩来、董必武来南京交涉,蒋不得已才同意释放全国政治犯,后通过胡适、张伯苓等人的交涉,陈独秀于1937年8月23日得以出狱。
当时国民党《中央日报》以“陈独秀爱国情殷深自忏悔”为题刊载了陈的出狱经过。狱友濮德治和罗世璠见报后向陈提议:“爱国情殷”四字可以默认;“深自忏悔”四字必须声明更正。
为此,陈独秀于8月25日给上海《申报》写信,信中说:“兹读政府明令,谓我爱国情殷,深自悔悟。爱国诚未敢自夸,悔悟则不知所指。”“无罪而科以刑,是谓冤狱。我本无罪,悔悟失其对象”云云。
陈独秀出狱后,暂住友人家中,其时,包惠僧请他题字留念,他写了岳飞的《满江红》中的一段:“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不久,蒋介石派人劝诱他当“劳工部长”,被陈独秀断然拒绝。严中(南京文史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