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意见》提出明确要求,如对藏品的登记确权、加强对征藏活动的指导、藏品建档备案和数据库建设等内容,尤其是拟通过提供鉴定服务、在藏品管理和保护修复方面优先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等帮扶性举措,来引导和鼓励非国有博物馆进一步按照博物馆专业标准,规范藏品管理。
此外,法人财产权确立也备受关注。根据国家文物局2014年度对非国有博物馆运行评估的情况来看,在参与评估的674家中,有74%没有完成法人财产权的确权手续。也有做的比较好的,比如大唐西市博物馆,对本馆藏品进行登记,并向西安市文物局呈报备案,理事长吕建中还与大唐西市博物馆签订了捐赠协议,明确捐赠藏品归博物馆所有,通过上述方式完成了法人财产权的确权和馆藏文物的规范管理。
同时,《意见》还健全了退出机制。《意见》指出,非国有博物馆设立应以永久性为目标,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终止的,不得向举办者、出资者或理事等分配剩余财产。“从落实法人财产权和健全退出机制两个方面加以引导,通过藏品登记确权,实现个人收藏向博物馆法人财产的转变,这对于非国有博物馆举办者来说,将是一个重大的观念性转变。”关强说。
在对非国有博物馆支持方面,《意见》明确指出,完善差别化支持体系,将非国有博物馆纳入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对于评定为国家一、二、三级,尤其是运行评估结果为优秀的非国有博物馆,在免费开放补助、专项资金安排、人员培训、馆际交流共享机制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还要探索国有、非国有间的合作模式,鼓励合作办馆。” 关强介绍,如明确提出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探索在非国有博物馆领域积极开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模式创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县级新建博物馆中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馆模式,在不改变国有藏品的所有权属性及馆舍土地使用性质的前提下,允许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依法参与博物馆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提供专业化服务,从而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在资源、技术、收藏等方面的优势,成为国有博物馆的有益补充。
不仅需要“收藏昨天”的博物馆,也需要以“为明天收藏今天”的博物馆
关强认为,现在特别需要鼓励立足民间、立足社区,能够填补博物馆门类空白、体现行业特色或区域特点、反映民族(民俗)文化的非国有专题博物馆。
相关数据显示,目前,以个人“古董”收藏为主的占70%以上,以“为明天收藏今天”为收藏理念的,尚不足30%。
这也意味着,今后各种类型、各具特色的非国有博物馆大有可为。在这个方面,建川博物馆在抢救性征藏的经验值得学习。该馆致力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变迁物证的抢救性收藏和征集。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后,博物馆奔赴灾区征集了上万件地震实物,包括地震后第一艘到达映秀的救援冲锋舟等。
《意见》还鼓励非国有博物馆拓宽办馆筹资渠道,增强自身造血能力,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依法认定为慈善组织,接受社会捐赠、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或发起设立基金会,并享受相应的权利义务。“特别是,支持非国有博物馆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申请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资金支持,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关强说。
目前我国的国有博物馆基本是收支两条线。相比于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方面受到的政策限制更少,文创收入可用于博物馆发展,具有更多潜力和优势。
关强介绍,下一步,要做好非国有博物馆藏品的确权和登记备案工作,统一登录程序和标准规范,将非国有博物馆纳入国家文物登录体系,逐步完成非国有博物馆的藏品登录工作,提升非国有博物馆管理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