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领西安居住证要等半年时间 合理吗?
陕西省公安厅:换领证件立等可取
【网友留言】2016年4月11日,网友“求助”反映,我户口在三原县,已经在西安生活工作七八年,之前已经办理了西安市居住证。因为居住证快到期了,又准备在近期买车,就去辖区派出所申请换领居住证,没想到民警却说,只能先在派出所登记,半年后才能换领。我觉得这样的规定很不合理,之前有居住证难道不能证明我在这个地方居住吗?为什么换领证件也要等待半年?
2016年4月13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陕西省公安厅。
【部门回复】2016年4月27日,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给予回复:
网友“求助”反映申请换领居住证,辖区派出所民警说要等半年才能换领的要求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办理居住证签注手续应当立等可取。
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第11条规定:“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第21条规定:“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我省发文明确要求各地在群众办理居住登记、居住地址变更登记、居住证签注等事项时不得收取费用。群众换领、补领居住证执行陕西省物价局和陕西省财政厅核定的15元的收费标准。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应当立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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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旭景崇盛园小区摊贩占道
经开区:清理小区周边占道经营13起
【网友留言】2016年4月9日,网友“hugh”反映,旭景崇盛园西门绿化带,物业人员纵容摊贩摆摊设点,并向摊贩收取所谓的保护费,只有交了保护费才可以摆摊,长期以来绿化带被摊贩破坏严重,经过市容前段时间管理,摊贩有所收敛,但是绿化已经被破坏,这与星火地产物业的纵容有些直接关系,其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希望相关部门对其追责,还市民一个绿色、整洁的环境。
2016年4月13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经开区管委会。
【部门回复】2016年4月28日,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给予回复:
城管执法人员于4月19日下午组织了集中整治行动,共计清理小区周边占道经营13起,地摊摆货3起、暂扣三轮车3辆、张贴占道停车5辆、劝离2辆。并清理商户出店经营5起,清理乱张贴7户。同时执法人员与该小区物业进行了沟通,要求物业积极按照“城管+物业”管理模式,配合城管部门共同治理占道经营现象,合力维护良好市容环境秩序。
洛南县学苑城小区垄断宽带
洛南县:网络处被罚10000元
【网友留言】2016年4月16日,网友“坑死爹了”反映,近日见到了网上的投诉《洛南县学苑城小区搞宽带垄断 只能安装广电宽带》,并有政府的回帖,但是学苑城宽带垄断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其他网络依然不能入住本小区。广电网络网速慢,而其他网络又不能选择。我们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本问题,还我们一个公道!
2016年4月22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洛南县人民政府。
【部门回复】2016年4月30日,洛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给予回复:
2015年12月7日网友在西部网已反映了此问题,县政府已责令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政策,对广电网络洛南支公司和学苑城小区冠百嘉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广电综合业务合作协议书》违法条款进行了废止,并对该网络处10000元罚款。
县房管局也对洛南县冠百嘉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物业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广电网络以外的第三方网络运营商进入,否则将予以处罚。由于管道井到用户家中网线已由广电网络布线,其它光纤穿线难度较大,目前县移动、联通两家通信公司已派员到该小区勘察线路,组织线路设计,确保5月底移动或联通网络接入用户家中,供用户自由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