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渠戎”问题
秦文化深受西戎文化影响,东方国家长期“夷翟遇之”(《史记·秦本纪》)。秦人因为突出的进取精神和英雄主义,被东方人看作“虎狼之国”(《史记·苏秦列传》《樗里子甘茂列传》《孟尝君列传》《屈原贾生列传》)。但正是这种文化特征,成为秦得以通过战争手段和军事方式实现统一的重要因素。
《史记·匈奴列传》说,“义渠”为“西戎八国”之一,在“岐、梁山、泾、漆之北”。据《史记·六国年表》,秦厉共公六年(前471)“义渠来赂”。秦躁公十三年(前430),“义渠伐秦,侵之渭阳。”秦与义渠之间,实力强弱与攻守关系有反复变化。秦惠文王时,秦与义渠的关系因秦国力的上升出现新的形势。秦惠文王七年(前331),“义渠内乱,庶长操将兵定之。”秦惠文王十一年(前327),“义渠君为臣。”秦惠文王更元五年(前320),“王北游戎地,至河上。”秦惠文王通过义渠控制的地方北至“河上”。这正是芈八子为“惠王之妃”(《史记·穰侯列传》司马贞《索隐》)时。秦惠文王更元十一年(前314年),“侵义渠,得二十五城。”《史记·匈奴列传》记载,“后义渠之戎筑城郭以自守,而秦稍蚕食,至于惠王,遂拔义渠二十五城。惠王击魏,魏尽入西河及上郡于秦。秦昭王时,义渠戎王与宣太后乱,有二子。宣太后诈而杀义渠戎王于甘泉,遂起兵伐残义渠。于是秦有陇西、北地、上郡,筑长城以拒胡。”秦占有了今陇东、陕北和宁夏大部地方,直接与草原胡族接境。
当时,范雎见秦昭襄王,“昭王至,闻其与宦者争言,遂延迎,谢曰:‘寡人宜以身受命久矣,会义渠之事急,寡人旦暮自请太后;今义渠之事已,寡人乃得受命。’”《史记·范雎蔡泽列传》的这段文字,说明“义渠之事”是当时军国公务中最“急”的大事。秦昭襄王虽参与处置,但是需频繁请示太后。宣太后无疑是处理义渠问题的最高决策者。“杀义渠戎王于甘泉,遂起兵伐残义渠”,这一决定秦西北方向战略形势的军事行为,由宣太后主持策划和指挥。
宣太后以“起兵伐残”的方式解决了义渠问题,即大致控制了西北方面。从魏国得到的西河、上郡以及此次平定的陇西、北地,成为秦稳定的后方。秦军东进因此不再有后顾之忧。正如《后汉书·西羌传》所说:“及秦始皇时,务并六国,以诸侯为事,兵不西行。”秦惠文王时代兼并巴蜀,宣太后作为“惠王之妃”,应当亲历了这一成功的战略决策的形成。此后,“蜀既属秦,秦以益强,富厚,轻诸侯。”(《史记·张仪列传》)而对于秦的北方和西北方的进取,宣太后的成功,其意义可能并不逊于她的夫君对巴蜀的兼并。宣太后实现对上郡、北地的控制,创造了使秦国上层执政集团可以跨多纬度空间控制,实现对游牧区、农牧并作区、粟作区、麦作区以及稻作区兼行管理的条件。这是后来对统一王朝不同生态区和经济区实施全面行政领导的前期演习。当时的东方六国,没有一个国家具备从事这种政治实践的条件。
关于“昭襄业帝”
《史记》有“昭襄业帝”的说法。另一例“业帝”字样的出现,也见于《太史公自序》。司马迁称颂刘邦击败项羽随即建国的功绩:“诛籍业帝,天下惟宁。”其实,更早使用“业帝”这一语汇的,是与宣太后同时的名臣蔡泽。《战国策·秦策三》记载,蔡泽与范雎交谈时,说到名将白起的战功:“楚地持戟百万,白起率数万之师,以与楚战,一战举鄢郢,再战烧夷陵,南并蜀汉,又越韩魏,攻强赵,北阬马服,诛屠四十余万之众,流血成川,沸声若雷,使秦业帝。”而《史记·范雎蔡泽列传》的记述是:“楚地方数千里,持戟百万,白起率数万之师以与楚战,一战举鄢郢以烧夷陵,再战南并蜀汉。又越韩、魏而攻强赵,北阬马服,诛屠四十余万之众,尽之于长平之下,流血成川,沸声若雷,遂入围邯郸,使秦有帝业。”可见,所谓“昭襄业帝”,就是说秦昭襄王时代“使秦有帝业”。而我们知道,蔡泽说这番话的时候,距离范雎对秦昭襄王说“闻秦之有太后……,不闻其有王也”,不过数年。大致可以说,“使秦有帝业”的形势,主要是在“太后擅行不顾”,而“无王”的条件下生成的。
秦昭襄王时曾经称“帝”。《史记·秦本纪》记载了秦王称“东帝”,齐王称“西帝”的史事:“(秦昭襄王)十九年,王为西帝,齐为东帝,皆复去之。”《史记·赵世家》说:“秦自置为西帝。”《史记·田敬仲完世家》记载齐湣王说:“秦使魏冉致帝。”可知秦、齐短暂称帝,是“秦自置为西帝”在先,而秦“致帝”于齐,应当是为了战略合作的需要。秦昭襄王十九年(前288)“自置为西帝”,无疑是由宣太后亲自设计并操作。
苏秦曾经对秦惠文王说:“以秦士民之众,兵法之教,可以吞天下,称帝而治。”(《史记·苏秦列传》)我们有理由相信,自秦惠文王初有“称帝”的雄心,到秦昭襄王虽然短暂却明确宣布了“西帝”称号,直至宣太后最终移交最高执政权时,已经实现“秦地半天下”(《史记·张仪列传》)的局面,从而为秦始皇后来的统一奠定了基础。也可以说,“昭襄业帝”的历史功绩,其实主要是宣太后完成的。
性情“芈八子”
《史记·匈奴列传》说:“秦昭王时,义渠戎王与宣太后乱,有二子。宣太后诈而杀义渠戎王于甘泉,遂起兵伐残义渠。”《后汉书·西羌传》记载:“及昭王立,义渠王朝秦,遂与昭王母宣太后通,生二子。至王赧四十三年,宣太后诱杀义渠王于甘泉宫,因起兵灭之,始置陇西、北地、上郡焉。”同时又叙说了秦与义渠关系史的背景:东周以来,“中国无戎寇,唯余义渠种焉”。而多次“义渠侵秦”,“义渠败秦师”战事,也在秦史中留下了深刻记忆。宣太后能够纵私情而不避忌对方的异族身份,又能够断然以所谓“诈而杀”或说“诱杀”的方式即利用情感力量结束情爱对象的生命,以谋取军事胜利。作为王族女子,其性格的奇悍令人惊异。不过,在回顾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还应当注意到,她可能的婚嫁年代应当大致与“魏夫人来”即惠文后入秦的秦惠文王四年(前334)(《史记·六国年表》)相当或稍后。“诱杀义渠王”的周赧王四十三年(前272)距离此时已经有62年之久。也就是说,她最终解决“义渠之事”时已是年近八旬的老妪。注意这样的背景,或许可以较好地理解她的冷静、多谋与果决。
义渠王与宣太后的“通”与“乱”曾引起史家关注。历史文献还保留了宣太后其他相关事迹。《战国策·秦策二》有“秦宣太后爱魏丑夫”条,其中写道:“秦宣太后爱魏丑夫。太后病将死,出令曰:‘为我葬,必以魏子为殉。’”魏丑夫深为忧虑。庸芮为他劝说太后:“以死者为有知乎?”太后说:“无知也。”庸芮说:“若太后之神灵,明知死者之无知矣,何为空以生所爱,葬于无知之死人哉!若死者有知,先王积怒之日久矣,太后救过不赡,何暇乃私魏丑夫乎?”于是,“太后曰:‘善。’乃止。”宣太后个人私爱,全不避外人,令“生所爱”在其死后“为殉”的愿望,竟公然以“令”的形式发布。又如《韩策二》记载:“楚围雍氏五月。韩令使者求救于秦,冠盖相望也。”而秦军临近战场的部队却按兵不动。“韩又令尚靳使秦,谓秦王曰:‘……臣闻之,唇揭者其齿寒,愿大王之熟计之。’”这些话为宣太后得知,她说:“使者来者众矣,独尚子之言是。”于是“召尚子入”。宣太后对尚靳说:“妾事先王也,先王以其髀加妾之身,妾困不疲也;尽置其身妾之上,而妾弗重也,何也?以其少有利焉。今佐韩,兵不众,粮不多,则不足以救韩。夫救韩之危,日费千金,独不可使妾少有利焉。”宣太后以关涉性爱隐私的话语介入外交会谈,在历史记载中绝无仅有。难怪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一说:“此等淫亵语,出于妇人之口,入于使者之耳,载于国史之笔,皆大奇。”
宣太后有关性情的特殊表现,确实堪称“大奇”。这可能与社会风尚方面“秦与戎翟同俗”(《史记·魏世家》)有关。而她的出身地楚国,也同样是“诸侯远我”的“僻陋之国”。秦始皇会稽刻石“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史记·秦始皇本纪》)以及睡虎地秦简《语书》要求“去其淫避(僻),除其恶俗”等文字作为楚地民俗史料的意义,都值得我们重视。此外,我们都记得汉武帝“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故马或奔踶而致千里,士或有负俗之累而立功名”的名言(《汉书·武帝纪》)。宣太后或许正是“大奇”之人创“大奇”之功,由此我们或许可以在认识她所“立”政治“功名”的同时,理解她情爱方面的“负俗之累”。
(作者王子今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