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情妇获减刑后,这名县委书记也被提请减刑)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9月13日,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发布消息,山西灵石县原县委书记杨洪被提请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2年。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此人受贿额超2000万,还曾因为迷信风水、认为影响仕途,便将当地的石膏山改为“仕高山”。
而且,就在2个月前,其情妇——当地一名副检察长杨晓萍,已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2年。
(杨洪)
在狱中担印刷工和学习协理员
立案公示显示,山西晋中监狱于8月21日提出减刑建议书,称杨洪在减刑考核期内确有悔改表现,认罪悔罪,接受惩罚,对自己的罪行和社会危害性有认识并能深刻反省,能自我剖析犯罪原因,矫正恶习,具有正确的改造态度和赎罪行为,努力改过自新。
此外,他还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未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考试成绩均在89分以上。
监狱还认为,杨洪在生产劳动中担印刷工和学习协理员双工种,能够积极参加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出勤率达100%,努力完成自己的劳动任务。
据其称,杨洪共获得监狱表扬十一次,可使用积分471分。确有悔改表现,符合减刑条件,建议减为有期徒刑22年,剥夺政治权利减为10年。
公开简历显示,杨洪出生于1958年12月,山西左权县人,刚恢复高考次年就考上山西农业大学,在当时并不多见。毕业后,其就迈入仕途,一直在晋中,直至落马,从未曾离开。
早在1995年,此人就升任县级榆次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05年主政一方,任和顺县县长,即正处级。1年之后转任灵石县县长,并于5年后就任县委书记。谁知,一年多后,即2012年6月即落马。
迷信风水为升迁,改名“仕高山”
2013年7月31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通报称,灵石县原县委书记杨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受贿金额2584.855万元,被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经研究批准,决定给予杨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