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妇女报发布性别歧视类禁用词“剩女”“直男癌”等词语被禁用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王慧莹杨一帆发自北京当下的媒体报道中,经常出现“剩女”“XX婊”等词汇,引起公众的反感。作为关注妇女权益,倡导两性平等的主流媒体,中国妇女报27日在官方微博、微信上发布性别歧视类禁用词,禁用剩女、XX婊、妓女、卖淫女、三陪小姐、X娘们、内人、贱内、破鞋、狐狸精、事业线、小三、二奶、泼妇、悍妇、怨妇、骚货、长舌妇、老女人、恶婆婆、事儿妈、二手货、灭绝师太、胸大无脑、好男不跟女斗、头发长见识短、最毒妇人心、母老虎等歧视女性的词语、短语,以及有性暗示的词语;禁用直男癌、剩男、老光棍、娘炮、阴阳人、女里女气等歧视男性的词语。
此消息发布后,立即引起众多网友关注,纷纷点赞并评论。
“这才是正统媒体应该具有的素养和舆论导向。”网友“谷雨清清”说。网友“水玄君Voltare”表示,这是一个进步,媒体真是迫切需要改变。而网友“阳光的善良的豆豆”则表示,不使用歧视语从我做起。
此举也引起了中国传媒大学媒介与女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琴的关注,她对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表示,社会中一些流行的词汇,其实包含着或隐或显的性别歧视。新闻媒体使用这类词语,会形成对特定人群的污名化,增强和传播了性别不平等观念。中国妇女报发布性别歧视类禁用词语,是媒体高度自律的表现。媒体作为社会公器,有责任也有义务推广性别平等意识,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环球时报新媒体一位男编辑表示,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但是光靠一家报社的力量是不够的,禁用性别歧视语的要求,应号召更多的媒体参与进来,逐渐扩展成全社会的共识。这样能更好地引导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树立男女平等的价值观,营造有利于男女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的舆论环境。
“继近日新华社发布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之后,中国妇女报将带有性别负面刻板印象的词语列为禁用词,值得称道!”东北师范大学传媒科学学院副教授温彩云说,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净化社会文化土壤,需要媒体率先垂范;希望中国妇女报此举能起到激浊扬清的带头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