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提出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遂引发舆论热议。据业内人士介绍,租购同权其实并非新政,在一线城市,满足特定条件的承租人子女均可享受就近入学,但基于优先级别的不同,承租人子女上优质学校的可能性仍然不大。
图为北京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中新网邱宇摄
“租购同权”并非新政准入门槛仍高
17日,广州市政府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针对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学条件、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力度、保障承租人稳定居住权等1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而被媒体和公众广泛关注的“购租同权”其实仅存在于就近入学的条款中。
广州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租购同权。适应人群包括广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具体细则由各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就近入学的准入门槛还是很高。”链家研究院院长杨现领撰文表示,所谓“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要求具有本市户籍、人才绿卡等约束性条件。首先具有本市户籍的大部分人都有自住住房,其次人才绿卡的数量非常有限,因此,边际效应基本可以忽略。
杨现领还提到这一政策并非新政策,只是在现有条件和背景下的重申或强化,实质性的增量影响不大。
资料图:北京市亚运村北辰附近某小区楼外景。中新网程春雨摄
权益可同享但别忘了“先后”也有别
既是同权,那么住房的租、购差异真不会影响子女入学?
其实不然,其中的关键就在“优先”二字。张大伟认为,承租人子女可以就近入学,并非保证优质学区入学。在一线城市承租人子女都是可以入学的,只不过是限制条件和强度有所不同,且前提是学区有余量;不仅如此,基于优先级别的不同,承租人子女上优质学校的可能性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