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的儿子。1981年毕业于淮北师范学校。19岁成为一名中学教师,从此,改变了祖祖辈辈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命运。第一个月领到18.5元工资,那时候感到很有面子,也觉得很有身份,很有干头。
后来自己一路拼搏,从一名教师转入机关,从基层干部做起,到镇长、副县长、区长、副市长。三十年来自己想的很多,说的很多,干的也很多,但人生路没有走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2006年,我介绍某集团公司董事长黄某某到我原来工作过的烈山区购买一个煤矿,黄某某为了感谢我给他提供了挣钱的机会,五年送给我450万元。现在回过头来想,自己胆子太大了,也太可怕了。一点法制观念都没有,一点党的纪律都不讲。还有2011年购买某公司的房子,为了从中谋利,采取编制施工合同的补偿形式,从中得到160万元。另外自己不顾身份与企业老板非正常交往。前后三十年,由做小生意挣钱到投机取巧捞钱,到明目张胆收钱,这样无原则、无法制、无道德底线干下去,出事是必然的,不出事是偶然的。除此之外,自己还与多个企业老板有不正常的经济关系,多年收受违纪、违规、违法资金近二千万元。一个党的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主要是思想变化、宗旨意识不强造成的。
反思自己堕落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缺乏党员应有的崇高境界
我作为一个市长,一个有三十年党龄的老党员,从来没有静心想过,究竟为谁做官?应该怎样做官?
自己身在福中不知福,个人利益、个人享受至上,暗地里总爱攀比:比谁的房子好,比谁在省里有关系,比谁提拔得快。结果比出了腐败思想,比出了不平衡心理,比出了低级庸俗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自己既想当官,有个好名声,又想发财,给自己和家人留个后路,结果不但把自己的责任丢了,把党的宗旨忘了,更是由小到大,不知不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路是自己走的,麻烦是自己惹的,违法的事是自己干的,自己应该勇于面对,敢于担当。这都是由于自己不讲学习,不讲政治,不讲正气,致使觉悟低、境界低、水平低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