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老虎获挪用公款罪,他是第一个
(法制晚报记者岳三猛)今天上午,青海“首虎”毛小兵因受贿1.04亿元、挪用公款4亿元,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观海解局(微信ID:guanhaijieju)记者梳理发现,随着毛小兵的服判,全国31个省份的“首虎”中已有30人获刑,仅剩天津武长顺一审开庭尚未宣判。其中获无期徒刑的共有4人,分别是王素毅、万庆良、金道铭、毛小兵。
值得注意的是,在至今已经落判的74只大老虎之中,毛小兵是第一个被判挪用公款罪的人。
首虎仅剩武长顺尚未宣判
5月11日上午,兰州中院的判决显示,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于1995年至2013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产品购销、工程承揽、股权收购、房产开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财物1.04亿余元。故而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毛小兵受审
此外,2006年3月至6月,毛小兵利用担任西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4亿元提供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故而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最终,法院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毛小兵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毛小兵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基于此,毛小兵成了全国31省份“首虎”中第30个获刑的官员,仅剩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市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一审开庭尚未公开宣判。
2017年3月29日,郑州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武长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单位行贿、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一案。因涉6宗罪,武长顺成为十八大至今落马大老虎中的“罪人之最”。而且他涉案金额达到5亿多,仅贪污一项就被指有3.4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