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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本金,2.48亿元净利润,82倍净利润。凭借手中的权力,在Pre-IPO时突击入股,上市后高位抛售股票,证监会前发审委员冯小树的生意,要让无数中国实业家哭晕在厕所。
是时候重新审视一下已经实行20多年的发审制度了。
权力
4月21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冯小树先后以岳母、配偶之妹的名义入股拟上市公司,并在上市公司上市后抛售股票获取巨额利益,累计交易金额达到2.51亿元,获利金额达2.48亿元。冯小树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48亿元,并顶格处以2.51亿元罚款的处罚,合计4.99亿元。同时,证监会对冯小树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虽然,证监会并没有透露冯小树获利更详细的信息。
经济ke不妨做一个假设:以这几年屡见不鲜的股价百元级新股为例,假如冯小树在某公司上市前的股份制改造环节突击入股,按照1元/股的价格拿到300万股,恰好这家公司上市时又是市场热捧的概念题材,上市后股价一路涨停突破100元,冯小树此后抛售平均价格在83.66元就能够获利2.48亿元。
问题来了,IPO公司为何愿意如此让利?
这就得看看发审委员手中到底拥有多大的权力。2015年落马、曾长期分管发审委的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发审皇帝”的江湖称号就足以表明发审委的权力之大。谁都知道,权力越大,所能捕获的利益也就越大。
按照A股上市与定向增发流程,发审委就是我国证券发行核准程序中的“窄门”。一进“窄门”即得永生。
1993年6月,第一届发审委成立。1999年《证券法》颁布实施后,发审委正式成为我国股票发行核准制的法定审核机构。上市与定向增发都需要通过发审委才能拿到“准生证”。
经济ke的小伙伴《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就曾见过某行业一位教父级的企业家,为了跑成定增项目备受折磨,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也能让他在走廊里等上一个多小时。有一天,从富凯大厦出来后,他狠狠地将一堆材料扔在地上,恨恨地说:“这次再不能过会,我就把公司迁到海外去。”彼时,他的眼圈红红的。另一个故事中,一位正厅级的国有大型企业一把手直接说他就是“装孙子”,一个小年轻就敢坐着听他站着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