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4亿巨额罚单,释放什么信号
本报记者许志峰
《人民日报》(2017年03月31日10版)
3月30日,中国证监会在其官网上挂出一份格外令人关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鲜言操纵“多伦股份”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91亿元罚款。总计超过34亿元的巨额罚没,在A股历史上很是罕见。鲜言操纵多伦股份的细节是什么?他为何要炮制慧球“1001项议案”闹剧?顶格行政处罚释放了怎样的监管信号?
四大操纵手法非法获取暴利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鲜言通过收购香港多伦投资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多伦股份11.75%股权,成为其实际控制人。在随后几年里,鲜言将上市公司玩弄于股掌之间,被称为“资本玩家”,甚至有人称其为“资本流氓”。
调查显示,“刘某杰”“鲜某”“夏某梅”证券账户及14个信托账户由鲜言实际控制使用,账户组的交易资金也是来源于鲜言、鲜言控制的公司及14个信托计划。鲜言利用这个账户组,采用多种手段操纵多伦股份股价,从而非法获取了暴利。
手法一,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这一段操纵期,多伦股份总共有316个交易日,鲜言控制的账户组竟有223个交易日买卖了多伦股份,其中买入量排名第一的有93个交易日,卖出量排名第一的有77个交易日。2015年1月12日,账户组买入数量占该股市场买入量比例高达56.87%。操纵期间,账户组持有多伦股份总股本10%以上的交易日也达到60个。
手法二,利用信息优势控制信息披露节奏及内容。2015年4月9日,多伦股份申请变更企业名称,4月17日,鲜言知悉名称变更取得预先核准,因名称中涉及的行业为“金融信息服务”,与公司原经营范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按相关规定,这属于需要立即公告的重大事件,但鲜言直到5月7日才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于5月11日对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