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12月15日在第二版刊发4篇文章,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进行解读。
严格防范和处理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问题
拉帮结派是严重破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准则》明确提出:“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这再次表明我们党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中国共产党是建立在共同理想信念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靠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成就事业。党内不允许各种“派系”“团伙”“山头”存在,也坚决反对分散主义、宗派主义和山头主义倾向。毛泽东同志指出:“我们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走到一起来了。”他反复告诫全党:“我们要搞五湖四海,不要搞山头主义。”邓小平同志也强调指出:“小圈子那个东西害死人呐!很多失误就从这里出来,错误就从这里犯起。”
受历史上“圈子文化”影响,加上一个时期以来管党治党宽、松、软等原因,拉帮结派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蔓延滋长、沉渣泛起。既有裙带关系出现的家族式山头,也有地域关系形成的圈子;既有共同经历如老部下、老同学形成的团伙,也有金钱关系搭建的各种利益关系,还有政治上互相依附的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之风使得一些党员干部整天琢磨拉关系、找门路、搭“天线”,分析某某是谁的人,某某是谁提拔的,该同谁搞关系、套近乎,看看能“抱上谁的大腿”。在一些人那里,党的组织、党内生活成了捞取个人好处的“私人俱乐部”。
事实表明,在帮派内、圈子里,党性原则被抛到一边,党纪国法被抛到一边,互相吹捧、互相举荐,沆瀣一气、朋比为奸,政治上互相依靠、经济上互为利用,什么话都讲,什么事都干。帮派、圈子不仅成为不法分子和不正之风的保护伞,也为“塌方式”腐败埋下祸根。近年来查处的“拔出萝卜带出泥”的窝案串案等,其背后往往存在拉帮结派现象。这种现象破坏党纪党规,败坏党风政风,污染党内政治生态,如果任其发展,不仅对党的团结统一产生极坏影响,而且可能使党走向变质和衰败,使党和人民事业毁于一旦。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内绝不允许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准则》也明确规定:“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准在党内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落实好《准则》要求,一方面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重要抓手,精准发力,持续发力,严肃查处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问题,在继续打击结党营私现象上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另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党性教育,注重培育良好政治生态、政治文化,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为树立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活奠定坚实基础。(中央党校:卢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