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12月5日报道,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天津市滨海新区对容错免责和能上能下进行破题,近日出台试行办法。一手保护实干者,一手打压懈怠者。试行办法会带来什么影响?又引起了哪些思考?
“我们发现身边的确有干部思想困惑较多,不敢作为。有的是因为能力素质不足,有的是因为创新动力不足,有的则是怕犯错误,怕担责任。”天津市滨海新区发改委副主任唐忠赋说。
“真正改革创新的干部,容易得罪人,会受到诬告和排挤,而不干事的则不会得罪人。我们要关注那些干事创业的干部,支持他保护他;也要关注那些投机者,及时制止。”滨海新区规国局副局长马胜利说。
日前,滨海新区区委出台《滨海新区激励干部改革开放创新勇于担当容错免责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容错免责办法”)、《滨海新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能上能下办法”)两个文件,重点针对干部不敢担当作为、能力素质不适应等问题建立健全机制。
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
容错免责办法虽然还在试行,但已经发挥了效用。
中心商务区是天津自贸区核心区,随着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放宽,“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现象层出不穷。放宽市场主体登记以来,腾讯、阿里、紫荆花等众创空间相继投入运营,创业企业也纷纷进驻。但因为企业是以工位形式进行注册经营的,没有专用的库房、保险柜、防盗门等用以保管发票。
允许经营没有法律依据,工作人员承担风险;照章办事的话企业又无法正常经营——两难问题出现了。有了容错机制之后,中心商务区管委会就敢于支持企业发展。管委会与税务部门经多次沟通达成一致:众创空间设置公共财务室,配置“银行抽屉式保险柜”供企业免费使用,在税务部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众创空间内企业可以领购发票,保障了该类企业的正常经营。
容错免责办法主要包括基本原则、容错情形、容错程序和保障措施四部分内容,着眼于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
办法列出的10种情形,紧紧瞄准重大战略布局需要和滨海新区改革发展稳定重点领域,对先行探索改革创新举措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为抢抓重大发展机遇而作出临时性决策推进工作,或因历史原因、突发事件、特殊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采取应急性举措,未造成重大损失和负面影响且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在各类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选拔任用时不受影响,不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