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审议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等文件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规范党和国家领导人有关待遇等文件、《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打铁还需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制定和执行八项规定开始,从自身做起,形成了以上率下的良好政治氛围。
会议认为,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待遇进一步作出规定,明确提出党和国家领导人退下来要及时腾退办公用房;不能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外出要轻车简从,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并加强教育管理,严格约束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压缩赴外地休假休息时间,实行严格报批制度等。这些规定坚持从严要求,按照“保障工作需要、待遇适当从低”的原则,统一规范,强化约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的拓展和深化,对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意义重大,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全党具有重要示范和带动作用。有关规定从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率先做起,并分批实施。
会议强调,要做好统一思想认识工作,抓好贯彻执行。各有关方面要细化落实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有关人员要自觉遵守。要加强督促检查,不打折扣、搞变通,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新形势下,我们党要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继承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注重改革创新,对党的工作机关进行了科学分类,对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领导机构、议事决策形式等作出系统规定,是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制度建设举措,对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党的工作机关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