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本顺资料图
杨栋梁资料图
近日,福建省、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共河北省委原书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涉嫌受贿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中共河北省委原书记、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周本顺利用担任中共邵阳市委书记,中共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秘书长,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共河北省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形成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局长杨栋梁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杨栋梁利用担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分别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周本顺简历:
周本顺,男,汉族,1953年2月生,湖南溆浦人,197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普通班学历,湖南大学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硕士。
1972.04——1975.12长春地质学院学生(1996.12长春地质学院更名为长春科技大学)。
1975.12——1985.01湖南省地质学校教师、校团委副书记,湖南省地质矿产厅政治部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