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部:及时调整出租车份子钱
作为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重要配套规章,昨日,交通运输部公布新修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两个规定明确,无论是传统巡游出租车司机还是网络预约出租车司机都需通过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并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才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两个规定将分别于今年10月1日和11月1日施行。
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关键词
考试
分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
北京晨报记者发现,修订后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等,并结合网约车新业态的特点,对驾驶员条件、考试内容、证件类别、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相应适应性调整。
该《规定》明确,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考试。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则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经营区域人文地理和交通路线等具有区域服务特征的知识测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是对地方出租汽车政策法规等具有区域规范要求的知识测试。
关键词
驾驶员
驾龄满3年无酒驾记录
对于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驾驶员,《规定》也明确: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同时,无暴力犯罪记录,并需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可拿着相关材料报名参与考试。
另外,只有取得从业资格证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并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从业资格注册后,才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为3年。
若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上岗前还需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