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于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损害生态环境重点问题,经调查核实,对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其中,因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推动不力、监管不到位,给予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副巡视员王春霞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天津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徐立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天津市双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场长张宁行政记过处分;责成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因对劣质煤源头监管不力,给予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何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总队原副总队长丁新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总队稽查六处处长马军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总队稽查六处副处长刘士军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因对辖区企业长期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查处不到位,履职不力,给予北辰区环保局党组书记刘宝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北辰区环保局局长张振海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宜兴埠镇副镇长刘刚行政记大过处分;责成北辰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在处理北辰区取缔“地条钢”工作不力问题中,市委、市政府迅速启动问责程序。经核查,北辰区政府、区工信委,大张庄镇、西堤头镇有关人员在“地条钢”问题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依据相关规定,责成北辰区委、区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并对12名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其中,北辰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徐华,分管非法钢铁冶炼设备专项清理工作,对辖区内“地条钢”治理工作缺乏足够重视,采取措施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北辰区西堤头镇原党委书记、现任北辰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张玉蕾,北辰区政协副主席、大张庄镇党委书记刘兰凤,北辰区人大副主任、西堤头镇党委书记李志胜,在镇域内非法钢铁冶炼设备专项清理、“地条钢”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到位,负有领导责任,分别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肃执纪问责,对整改落实工作中因责任不落实、走过场、不作为、慢作为引发严重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严肃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务必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