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入最后一年。2017年治理空气污染的工作措施有哪些?具体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完成时限怎么明确?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一)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1.针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牵头部门: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加强统筹调度和督察问责。
2.完善“月通报、季调度”制度,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每月通报各区空气质量排名;各区政府结合实际对街道(乡镇)空气质量进行排名。市政府按季度分析空气质量形势,调度相关工作;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贯彻落实《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北京市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北京市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对各区等全面实施环保督察。将年度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重点督查内容,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三)进一步落实街道(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责任。
4.按照《北京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要求,各区政府组织进一步落实街道(乡镇)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细化明确防治任务要求,并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督促落实“三查十无”“六查六落实”“六掌握六报告”等管理要求。
牵头部门:各区政府(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二、压减燃煤任务
(四)压减燃煤总量。
5.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牵头制定年度压减燃煤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对相关区压减燃煤工作进行督促考核。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2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
6.相关区政府组织落实压减燃煤2017年工作任务,实现辖区压减燃煤目标。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年底前
(五)最大限度压减电力行业本地排污。
7.采暖季结束后,华能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停机备用。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3月底前
8.进一步加大外调电力度,燃气电厂在满足城市用电、民生供热、应急调峰需要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落实压减发电量方案。
牵头部门: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完成时限: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