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是家庭、社会和国家的财富。尊重老人、关爱老人、发挥老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垂范作用,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近年来网络舆论正在悄然变化。前段时间,有网友将“广场舞大妈抢场地与小伙大打出手”的视频上传网络之后,立即引发热议。其中,有人盲目上纲上线,将问题引向对老人的武断评价,把所谓“老人变坏、坏人变老”的话题又炒了起来。
在笔者看来,这是彻头彻尾的伪命题。我们不必高高祭起道德律令的大旗,占领道义高地,更没有资格对老人指手画脚。因为每个家庭都有老人,我们都会慢慢变老。任何将老人与坏捆绑起来的做法都是不可取的,任何偏见都经不起理性的质疑与拷问。
如何历史客观地看待“老人变坏、坏人变老”这个伪命题产生的背后动因,需要我们对老人的交往实践、价值观念和生存环境的变迁进行全面分析。
现在的老人经历了改革开放前后两个历史时期,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为新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作出了巨大贡献,饱经沧桑,老而弥坚,为年轻人树立了道德标杆。另一方面,由于时代变迁,人们的物质生活得到改善,生活方式发生改变,一些老人还无法适应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的现实,也难以应对公共生活和公共秩序的巨大变化。
公共生活是相对于私人生活而言的,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私人生活通常以个人活动和家庭内部活动为主要领域,具有相应的隐蔽性和封闭性;公共生活将个人与社会连接起来,具有透明性、复杂性和开放性。但有些老人没能与时俱进,仍囿于过去“公家-私人”的二元思维方式,处理自己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改革开放之前,“公家”是一个模糊的存在,而“私人”则是实实在在的个体,后者能够通过挖墙脚、揩油等行径损公肥私。由于当时缺乏法治思维,无法提供相应的惩戒机制,小小的“疥癣之疾”让许多人见怪不怪。
现阶段,所谓“老人变坏、坏人变老”的怪相,其实是思维方式与外部环境之间的错位,或者说是,一些老人陈旧的思维方式,与当今公共利益调整、公共秩序强化、权利意识普遍增强之间的冲突。广场舞大妈抢场地与小伙大打出手,不过是“场地是公家的,凭什么只能你们用”,以及“公家的东西,谁不用谁吃亏”等旧思维的外在呈现。它其实同老人“坏不坏”没有根本上的对应关系。
不过,伪命题就是伪命题,上述事件只是被网络和媒体放大的个案。我们不仅要理解老人的现实处境,而且要准确把握老人的思维逻辑。既要从活动范围、活动内容、交往对象、活动方式等方面给老人提供帮助,做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也要加强不同人群之间的沟通和理解,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社会文明、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作者是民间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