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在银星能源举行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对公司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估值的公允性、交易的必要性等方面展开了问询。
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预案披露,本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应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但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较弱,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频繁变动等情况可能导致本次重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而导致重组失败。
首先,标的资产盈利能力较弱。投服中心指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但标的资产主营业务为风电业务,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1-5月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2183.27万元、158.66万元、958.75万元、379.29万元;2015年环比下降92.73%,2016年虽然环比增长,但仍不足2014年的一半。标的资产近年来盈利能力较弱、业绩波动较大,所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又存在弃风限电现象,可能不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而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服中心要求公司说明,银仪风电2015年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结合盈利预测情况,说明是否具有可持续经营能力。
其次,标的资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频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最近3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标的资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来变动较为频繁,七名董事中有四名变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也均发生过变更。其中,2017年1月,董事长由李卫东变更为翟建军;2017年7月,副总经理变更为陈沛然。投服中心指出,上述变动均应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重大变化,是否不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估值公允性是否合理
银仪风电的评估基准日为2017年5月31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拟采用收益法评估值。对于估值的合理性,投服中心存在几点疑问:
一是资产基础法估值大幅减值。银仪风电净资产账面价值为3.27亿元,评估值为1.05亿元,减值率为68%,主要由固定资产减值所致。其中,机器设备账面净值9.53亿元,评估净值7.40亿元,减值2.13亿元,减值率22.4%。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减值是因为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投服中心要求说明,导致机器设备大幅减值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机器设备均为生产经营相关资产,主要用于风电场建设及运营。生产经营资产大幅减值是否意味着标的资产缺乏持续经营能力?